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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瘋子談戀愛的下場

    「讓我做你的愛人,或者你的犧牲。」 學霸攻×釣系瘋批歡脫警探受 燕亭×谷城春 是年下,受比較燒,但雙潔。劇情向。 燕亭做了一個奇怪的夢,第二天就遇見了六年前曾與自己有過一面之緣的警探谷城春到此調查一樁殺人案。可是谷城春完全沒有六年前冷靜沉穩的樣子,他變得瘋瘋癲癲,自稱「世界上最大的赤道破冰船」。 在谷城春的邀請下,燕亭協助谷城春調查殺人案,可事件的走向卻逐漸失控。 「世界需要一場浩劫。」 「赤道破冰船是人類迄今為止造過的最大的船。從船頭到船尾總共有將近三千多米,船身最寬的地方有1314.15米......在它啟動的一分鐘內產生的熱量可以蒸發數百萬噸海水,掀起的水霧直達千米的高空,周邊數周甚至數月都要下雨...... 人類歷史上有過兩艘赤道破冰船,一艘沉沒在蒙古–鄂霍茨克海南邊的海底,還有一艘就在你的面前。」

    第一天(十三) 亞馬遜森林和老搭檔

    小說: 和瘋子談戀愛的下場 作者:龙舌兰日落 字數:2386 更新時間:2024-01-27 07:46:09

    谷城春奇怪地看他一眼,說:「我們的IPM疫苗都是全套的,還每年都有抗體檢查。」

    啊,我怎麼沒想到這一點呢?

    「哦。」燕亭揉揉頭髮,看了看錶,「現在都快一點了,我們是不是該去吃點什麼,谷警官?」

    「嗯,你帶路吧,想吃什麼?」谷城春手上拿著本子,一邊在其中補充著什麼一邊說。

    燕亭看見他半長的棕色捲髮垂下來遮住了臉,莫名地感覺心上癢癢的,他思索了一下,說:「你介意吃點好的嗎?」

    「嗯?」谷城春的目光沒有從本子上移開。這個回應和態度讓燕亭想起了他的生物老師孫武枚。

    心上發癢的感覺更明顯了,好像有小貓在蹭。「那裡有幾家吃甜品的店,天這麼熱,吃點冷的吧。」

    「走。」谷城春繼續在本子上寫著。

    兩人一起出了居民樓,走進炙熱的陽光里。

    本子上的反光刺得谷城春受不了,他草草寫了幾個字就收起了本子。

    「楊女士怎麼說?」燕亭問。

    「她在八天前,就是死者大概的死亡的那天,那天晚上天氣晴朗,23時左右她在房間里睡覺,聽見街上載來男人喝醉後唱歌的聲音,那聲音不大,她又住在三樓,聽得不是很清楚。

    她當時還以為是住在樓上的工人唱的。那個工人也經常喝很多酒然後很晚回來,不過倒是很少唱歌。那人唱得還不錯,她就聽著那歌聲入睡,之後就什麼都不知道了。」谷城春說。

    「她還提到那個人唱的歌是她很喜歡的《Kiss Goodbye,My Era of Space Passion》,吻別我的太空激情時代,亞馬遜森林樂隊的名曲。」

    亞馬遜森林是一支上個世紀,也就是「復興後時代」的現象級迷幻搖滾樂隊,樂隊在18年內發布的21張專輯席捲七個大洲,每一張專輯一問世都要在青年嬉皮士里掀起巨大的浪潮,就連老人小孩都沉迷其中。光碟店的貨架在清晨被亞馬遜森林樂隊專輯特有的印象派油畫風格封面染成彩色,到了傍晚,被搶購一空的貨架就變回了灰撲撲的原樣。而那些絢爛的印象派彩色就在每個搶到了光碟的福祉家庭里旋轉,讓每個長了耳朵的人也旋轉起來。

    酒吧和歌廳24小時不間斷播放他們的錄音,有條件的就立起大顯示屏播放樂隊的MV,這是一種營銷手段,當時所有人都說:「人類沒了亞馬遜森林尚能苟延殘喘;『復興後時代』沒了亞馬遜森林樂隊就要徹底滅亡!」在真正的亞馬遜森林變成沙漠的200年後,人們又開始歌頌「亞馬遜森林」。

    就像地球歷史上的亞馬遜森林一樣,亞馬遜森林樂隊消亡的命運在它成立前就註定了。它的五位成員在組建樂隊前就是癌症患者,五個絕望的人抱團取暖,用迷幻的溫柔掀翻了千瘡百孔的世界。主唱最先去世,在同年,其它四個成員也相繼離世。那一年被稱為「溫柔消散之年」。

    但迷幻搖滾的時代早就過去了,現在節奏感強烈的電子音樂才是主流,《JUMP》和《驟停》之類。

    「亞馬遜森林?老樂隊了,現在都沒人聽了。不過我倒是很喜歡他們那首《風靡雷射器的溫柔》。」

    「《Prevailing Lasers With Your Tenderness》?有眼光。」谷城春那張疲憊的臉上露出一個贊同的微笑,「死者顯然也和我們有相似的品味,而且和楊女士一樣是亞馬遜森林的鐵粉。他也唱了《風靡雷射器的溫柔》,還唱了《山脈迴音》和《月亮墜入沙漠》,重複唱了好幾遍,都是同一張專輯裡的歌。其它的楊女士就分辨不出來了。」

    兩人穿過大路,走進陰涼的小巷,這時街上有了一些行人,沙沙的人聲在火熱的空氣中翻騰。

    谷城春隨燕亭在小巷中輕快地穿行,一邊繼續說:「這些歌都是亞馬遜森林的第九張專輯《抱柱信》里的歌。」

    「我們之後還要走訪調查很多人吧?」燕亭問。

    「只要選取一些人就好,之前永生和本地警察已經大面積走訪過了。」

    「那你呢?發了三天瘋?」燕亭斜眼看著谷城春,說。

    谷城春無奈地扯扯嘴角。

    兩人又一起轉過一個彎。

    「不管你信不信吧,前三天我陷入了一種奇異的混沌的狀態,現在回想起來,只有剛開始調查一直到看到屍體之前這段時間的記憶。」

    「哈,你失憶了?」燕亭笑了一聲,「好像偵探電影里的橋段。」

    「大概是,當然也可能只是藥物過量的暫時作用,我現在可是頭痛不止。」谷城春半眯著眼,用左手揉揉他那一頭捲髮。

    燕亭看見他粗糲的手梳過散亂的髮絲,手指修長骨節分明,虎口和食指兩側有小塊的皮膚顏色和周圍不同,數不清的小疤遍布手背和手腕,一道猙獰的微凸的大疤痕在手背正中格外顯眼。

    槍繭,割傷和穿刺傷。

    「我還記得我給我原來的搭檔打了個無線電電話。當然我也有可能記錯了,我只是隱約記得我聽到過他的聲音,不過那個聲音也有可能是尖銳的剎車聲。」

    燕亭想了想,問:「是那個......江海嘯嗎?他是你原來的搭檔?」

    「哦,是的。」

    「你跟他不是四年前就分開了嗎?」

    「對啊。」

    「那你們平常還有聯繫?」

    「沒有!他瘋了,我跟你說,徹頭徹尾的瘋子。」谷城春幾乎是喊出來的,他瞪大了眼睛,一副受了驚嚇的樣子,「我怎麼可能再跟他有聯繫?」

    你還好意思說人家瘋?燕亭想,但沒說出來。他點點頭說:「那就對了。平常都沒聯繫,現在卻突然給他打了個電話,你當時肯定有什麼特別的事要說。我們可以給他打個電......」

    燕亭還沒說完,谷城春就叫道:「不可能!」

    燕亭挑挑眉。

    「聽我說,你不會想和他打交道的,他是我見過的最歇斯底里的人,也應該是世界上最歇斯底里的人了,我一秒的都不想再和他有關聯。」谷城春擺著手說。

    燕亭疑惑地笑笑,對谷城春的說法存疑。

    畢竟這個瘋子能對他的搭檔做出什麼事來還不知道呢。

    燕亭記得,六年前那個站在谷城春身旁的男人身形清瘦,皮膚白皙,五官精緻,眼底儘是清冷,走路帶風,和那個混亂的作案現場彷彿是在兩個世界,但是警服一裹,他又好似生來就是破案的一把好手。他的聲音很悅耳,沒什麼平仄起伏的一句話經由他的口,勾人的嗓音幾乎要把人的心釣走。

    「有沒有可能是你把人家弄得歇斯底里的?」燕亭調侃道,「我還記得六年前在新武城的時候你搭檔可是個英俊男人,比當時的你還要沉穩冷靜風度翩翩。」

    「他的病很嚴重,他早就不做警察了,我們分開兩個月之後他就辭職了。」

    「啊?」燕亭心中一驚,「......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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