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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比煙花寂寞

    自他別後,春深失歸鳥,故園無此聲。

    你會跑過來(姜淶番外)

    小說: 他比煙花寂寞 作者:Nang 字數:2100 更新時間:2019-09-22 12:32:35

    我有個不太光鮮亮麗的職業,簡稱小白臉。

    其實想想我也是名牌大學畢業,長的也不錯,為什麼要選擇這樣的生活呢?

    有很多客人問過我,她們總是充滿著母性光輝,對我好像關懷備至,好像想要勸告我,可是又貪戀著我帶給她們的一絲絲溫暖。

    沒有什麼原因,因為這個來錢快啊,比我以前工地搬磚好多了好嘛。

    我才沒有什麼凄苦的理由,可是我明白怎麼利用那些老女人的同情心,給自己賺來更多更多的錢。

    所以,我總會說,父母雙亡,家裡還有個妹妹要養,我還得繼續學業。

    我說的情真意切,她們也總是配合的眼淚婆娑。

    然後就是一夜糾纏,明天各奔東西,而她們給我留下錢來支付她們昨天美妙的一晚。

    我不記得她們的名字,而我們也只是一段時間的關係,各取所需。

    我從來沒想過要留在任何一個人的身邊,直到我遇到周暮歌。

    那個時候莫妮卡在包養我,那天是莫妮卡讓我去那棟別墅等她。然後他就進來了。

    周暮歌長的很好看,高高瘦瘦的,像個偶像劇明星,眉眼之間很有那種法國電影的氣質。

    我先開口,沒想到莫妮卡的兒子這麼年輕。

    可是他好像很生氣。

    也是,任誰看帶自己母親包養的情人,都不會開心,況且這情人比他還年輕。

    我被周暮歌拽出門外,

    在門外,我等了好久,莫妮卡也沒來,只能拍拍衣服先回去了。

    那天莫妮卡沒有聯繫我,往後她也沒再聯繫我。

    我想她大概是厭煩了,所以也沒再去找她。這個圈子裡的規矩就是這樣,不需要了就不想要,不用過多的牽扯。

    第二次見周暮歌,他還是那麼耀眼,哪怕在黑暗混亂的籠罩下也讓人第一眼就認出來。

    我不知道為什麼特別想靠近他,或許是因為他看上去那麼幹凈,幹凈到和我的人生截然不同。

    我自然的拿過周暮歌的煙,抽起來。

    不知道為什麼,我覺得周暮歌有時候就是個小男孩,明明他是地產大佬,但是還是個有點柔軟的小男孩。

    後來我知道,原來莫妮卡死了,我不知道怎麼安慰他。周暮歌看上去努力假裝不在乎,可是任何人都能感覺到他的悲傷。

    周暮歌看著,他也很俗氣的問我,為什麼要出來幹這種事。我笑了,還能為什麼呀,當然是因為我缺錢啊。其實我也有了很多錢,但是,不夠,一點都不夠,我需要的,是更多的錢。

    我向前走,打算走出這個房間,周暮歌叫住了我。我不知道是什麼蠱惑了我,是他提出的條件,還是他的語氣。

    都不是,後來我想了好久,我終於知道為什麼那時候我會答應他,因為他看上去那麼難過,我想要他,開心一點。

    我跟他回了別墅,洗了澡等在床上時候,我發現自己有點迷茫,和男人要怎麼做?

    等周暮歌來了,我坦白的和他說,我不是MB,至少不是接男人的MB,我也不喜歡男人。

    我以為周暮歌要我扮演什麼,或者我狗血的和他的初戀很像什麼的。

    可是原來不是的,他只是要我不要變。

    愛錢如命,我要錢,他給我,不要變。

    周暮歌真的什麼都沒對我做,我試探的開口要錢,他也真的很大方。

    我要,他就給。

    我開始過起了一種清閑的生活,周暮歌給我很好的生活,而我不需要做什麼。

    他真的對我很好,可是,我卻不能給他什麼。

    周暮歌看上去總是不快樂,以前我只覺得他漂亮,現在我卻覺得他漂亮裡帶著落拓。

    每當他對我笑,背後好像總是有荒漠,讓我感覺好像寒風呼嘯而過。

    我努力的想讓他開心。我做飯,我讓他只要叫我就能見到我。

    最後我甚至想告訴他我臉上的紋身,我還記得他第一次問我,我沒有說實話。

    其實也沒什麼特別的,不過就是我媽媽覺得我丟人劃傷了我的臉,沒辦法只能在臉上紋身來掩蓋。

    我希望周暮歌高興一點,於是告訴他我的紋身。就是周暮歌並沒有什麼波瀾,好像他早知道第一天,我告訴他的是謊話。

    我總是在白日里空閑時候,坐車去買東西,那些看一眼的東西我可以刷卡把全部的樣式買下來。

    我覺得自己有點無理取鬧,但是我清楚的明白,我竟然想要周暮歌來注意我。

    哪怕只是來質問我把錢花哪去了。

    可是沒有,一次也沒有,他好像一點也不在意任何事情。

    最後,周暮歌終於還是把注意力全部放在我身上了。

    我得了癌症,肺癌晚期。

    我告訴周暮歌,哪怕他會因此不要我,可是我也想告訴他。周暮歌接受了這個消息,他把我安排進了最好的醫院,他終於整天陪著我了。

    化療讓我頭髮掉光,周暮歌給我帶來頂帽子。

    我們還去了良奈,我從小到大一直很想去良奈看小鹿,終於有了這樣的機會。

    我無數次對周暮歌說,要是早點遇見該多好啊。

    我沒有說出下一句,因為沒有如果,所以我也不需要在自己快離開時候平白的惹的他煩惱。

    一天清晨,下雪了,而我的精神也格外的好。大概是迴光返照,我想,我自己清楚,時間已到。

    我很害怕,我真的很害怕,可是周暮歌一直在我身邊,我在他懷裡,我好像也不怎麼害怕了。

    我早該承認的,我是喜歡周暮歌的,可是我害怕承認了,我就再也擇不開愛情的束縛。

    我那麼笨,那麼傻,那麼小心翼翼,不要笑我,因為這是我第一次喜歡上一個人。

    我覺得自己渾身的痙攣起來,我想告訴他,我是喜歡他的。可是想想,就又算了。世事終難周全,為什麼我還要在離開之前,傷害我喜歡的那個人呢?我寧願他不知道。哪怕他是假裝的不知道,也好。

    周暮歌,等你也來了的時候,你能跑過來嗎?

    會的,姜淶,我會的。

    我感覺好像有太陽,渾身都暖暖的,我看見周暮歌坐在沙發上看書,我喊了他一聲。周暮歌的眼睫毛輕輕顫了顫,抬眼看我。

    而我要走過去告訴他,我喜歡他,從開始的一瞬間到最後的永遠。

    我知道,他會跑過來,給我一個擁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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