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左眼雙生 (7)
小說: 我和憨憨 作者:沈歌 字數:1140 更新時間:2021-05-12 12:01:11
「那天,我讓你追求的不是我喜歡的對象,而是你喜歡的人,親兄弟會有心靈感應,我知道你很喜歡他。」
黑影朝著我招招手,正當我打算走過去的時候他就被窗外吹來的怪風吹散了,一瞬間沒了蹤跡。
就好像哥哥從未出現過一樣。
身旁的他不知道是什麼時候醒了,他從我後邊偷襲,撓我的癢癢肉,我笑著一腳把他踢下床,他扭到了腰直喊:「救命,寶貝我知道錯了。」
我只好把他扶起來感嘆道:「看來你老了啊,老了那裡還中用嗎?」
他似乎被我刺痛了自尊,直接撲了向我,用手指點了下我的鼻尖,舌頭潤濕了我的耳垂,只聽他說:「中用不中用,那得讓你試了才知道……」
我的臉估計是就了,羞得發熱,想要佔有主權,沖著他咬了上去。
心臟熱得發燙,他會意一個眼神,我一時間亂了心神,因為我在那裡住了好多年。
自那天以後,我沒有再問過關於哥哥的事情。
某天夜裡,我做了一場冗長的夢,夢裡白茫茫一片就像置身於冰天雪地之中,白色間立著一個熟悉的身影,我快步奔向他,喊著哥哥,夢裡的哥哥第一次有了臉,他轉向我的時候,我看見了一張和華兮一模一樣的面容。
我撫摸上自己的左心房,感受著他曾經在那裡跳動的心顫。
之所以可以聆聽他內心的聲音,不過是因為他本就是我的心臟。
他是我的哥哥,也是華兮。
注釋:表面看上三個人的故事,其實是兩個人的故事,半夢境半記事的描述,哥哥其實是華兮,雙生兄弟是存在的,左右心臟一個肉身共用其實是暗示他們小時候「形影不離」,哥哥沒有離開,你可以當作是他和華兮成為了一體。
作者的話:
這篇文構思了很長時間了,我和他認識沒多久的時候就開始構思了,大概是一個月之前,當時邀請過他做我的男主角,因為某種原因,寫到一半沒有動筆,現在幹脆一鼓作氣寫完了。
如果有聰明的小夥伴會發現我寫短篇會輕鬆很多,大長篇容易枯燥,短篇容易構思劇情,我擅長各種天馬行空的創作,各種奇奇怪怪的構思。
這本書會以短篇的形式呈現,不出意外一般是he或者是開放式結局,如果特殊情況我也可以寫意難平的be,但是既然是情書那我就盡量不會be。
故事會以萬字以內的短篇呈現,所有的主角都是一個人,故事的劇情不一定會有連接,我盡量把自己的夢境改成小說。
我的靈感來源於生活細微的事物,都說靈感無處不在,很多時候,看多一棵樹,看一朵花,多看一眼不經意的事物,你也會有想要創作的靈感。
最近聽到一種說法,寫故事應該寫經驗而不是經歷,如果我只能寫經歷,那我的經歷就是有限的,有限的人生經歷太少了。
如果我只能活到八十歲,那我就只能寫八十年的經歷,但是經驗會讓你成長,當你擁有一段經驗,你可以去創作近百上千個故事。
這本書會是我的短篇故事合集,老作家教導新人剛開始下筆也應該多寫短篇,而我不過也是新人上路。
我正在做的事情是挖我所長,避我所短。
如果你看完了我以上啰嗦的話,那麼就繼續看下一個故事吧,下一期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