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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尊,可以吃你豆腐吗

      自带药性流氓攻by自带体香美人受   没拜师之前,季云最爱的是燕春楼的小艳红,最喜欢的事是和一众小姐姐玩造人游戏。   拜师之后,季云最爱的是调戏洛晚迎。   最喜欢的事是调戏洛晚迎。   最想干的事——调戏洛晚迎。   总而言之,遇到洛晚迎之后,季云只喜欢、只想、只干一件事——调戏洛晚迎。   拜师第一天:“这腰带我不会弄,你帮我。”   拜师第二天:“这衣服我不会穿,你帮我。”   拜师第……不知道哪天:“这澡我不敢一个人洗,你帮我……”   初到太华,季云可谓是将他的流氓三要素贯彻得死死的。   不要脸。   死不要脸。   坚决不要脸。   可惜洛晚迎是老僧敲木鱼,清心寡欲得很。   他在那边玩得某火焚身,洛晚迎这边好像只想来一句:阿弥陀佛。并想附送一段大慈大悲清心咒。   见老流氓行不通,季云换了个法子,变身小狼狗。   洛晚迎起床,他帮忙穿衣。   洛晚迎睡觉,他帮忙脱衣。   洛晚迎洗澡,他帮忙搓背。   终于,他的良苦用心换来了……洛晚迎怒气值爆表的两大鞋拔子。   “季临渊!你犯的什么病!离我远点!!”   夜黑风高,四下无人,流氓与狼的化身——等于腹黑云。   腹黑云眼馋洛晚迎的身子很久了,怎么可能说远离就远离,眼下的情况,当然是毫不犹豫,一口生吞了他。      这是一个将拜师玩成了拜堂的事故。   这是一个想臊师父,结果却变成了想睡师父的事故。   这是一个自带某属性的老流氓化身狼狗,把自带体香却清心寡欲的美人师尊抱回家的故事。   1v1   受洁攻不洁   主攻   友情提示:攻睡过女人,但没碰过男人,而且遇到洛晚迎之后就没有碰过任何人。

    第九章:人间霸主没有洛锦弦,修真帝君复活不了他爱的人

    Story: 师尊,可以吃你豆腐吗 Author:无问余生 words:2521 Update time:2020-03-08 03:11:11

    从噩梦中苏醒后,因不敢再入梦,凌云坐起来缓了一会儿,之后起身走了出去。

    夜风微凉,人心寂寥。

    走到门外站了一会儿,直到被冷风吹醒确认重生并非一场荒唐大梦,心底的不安与噩梦带来的恐惧才逐渐平息。

    前世拜师之初,因着对洛锦弦的一见钟情,凌云不服管教,到处闯祸,惹是生非。

    走到哪儿哪儿鸡飞狗跳,闹得三生门人人不得安宁。

    为了更好地教导他,改正他一身地臭毛病,落锦弦只好将他带在身边,以便教导,是以,其他弟子都住在弟子房,唯有他和洛锦弦同住若水。

    两人的房间并排而立。

    凌云在门口站了一会儿,忍不住看向落锦弦的房门。

    窗户是紧闭着的,门微微敞着一丝缝隙,透过缝隙隐隐可见屋里闪烁的微弱火光。

    那是长明灯,点上后只要不人为吹熄便会一直亮着。

    是末姜为落锦弦点的。

    谁又能想到,这被世人当做神明来敬仰,膜拜,不怕天不怕地的落锦弦竟会怕黑。

    望了一会儿,到底也是曾有过狼子野心的人,凝望着落锦弦的房门,不知不觉地,凌云下意识地走到了房门口。

    并未纠结犹豫很久,只踌躇片刻便推门走了进去。

    红木的精致雕花木床上,洛锦弦双目闭合盘腿而坐。

    凌云缓步,慢慢靠近。

    因着前世的种种恶行,重生后他自始至终都不敢认真地看一眼落锦弦现在的样子。

    因那些罪孽,他从来都是趁人不注意时偷偷看两眼。

    洛锦弦闭关的这些日子,他不止一次地站在门口徘徊,不止一次动过进来的念头。

    但那些念头最终都被他仅剩的一丝理智给克制住了。

    今天是他疯了痴了。

    今天是他魔怔了。

    也不管落锦弦出关后知道他擅闯进来会如何教训他,只知道现在不进来看一眼,他会因为受不住内心煎熬而疯掉。

    是啊,落锦弦是他的药。

    是啊,洛锦弦是唯一能让他保持清醒,唯一可以让他拖着一副千疮百孔的身心,也能继续苟活下去的绝世良药。

    前世他因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草包废物侵犯了落锦弦的音容相貌而大发雷霆,怒火中烧之下屠了人间三天三夜。

    杀念无止。

    最后是因为什么停下的?

    是因为杀到最后,杀得人性泯灭麻木不仁,欲召唤出霜雪飞将人间变为一片炼狱时,手握寒冰神武却忽然想到躺在那冰冷刺骨的冥池里的人。

    想到落锦弦如若知道他又滥杀无辜定会更加厌他。

    至此,杀戮停止。

    凌云走到洛锦弦跟前,像信徒仰望神明,缓缓地、虔诚地跪在那儿,目不斜视,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眼前的人。

    师尊,师尊……

    又像傻子似的,在心里一遍一遍,默默地叫着。

    他真的爱惨了这个人。

    称霸人间不好吗?这样人人都怕他,再也没人敢说他,再也没有人敢瞧不起他。

    为何要回来?

    做人间霸主,修真帝君,难道不比当人徒弟好吗?

    为何要回来?

    为何?

    自然是不好的。

    人间霸主有何好,修真界的帝君有何好。

    不好,都不好。

    人间霸主没有洛锦弦,修真帝君复活不了他爱的人。

    给人当徒弟更不好,因为那个人不喜欢他。

    可他还是想回来,因为只有这样他爱的热的才能活着。

    因为只有这样,那个人才不用死,才不会死。

    “咯咯咯~——”

    不知过了多久,外面传来一声鸡鸣。

    “咚~!咚~!咚~!”

    紧接着,南峰山的操场上的一连传来三声钟响,三声钟响意味着早课即将开始。

    早课开始了,按照以前的习性,凌云定会想尽一切办法逃课,但现在他已改过自新,早也不缺席早课。

    ……该去上早课了。

    凌云不舍地站起来,结果因为跪得太久一直没动,腿早就跪麻了,起来时腿没有知觉,两腿一软,身体失去重心,一下朝洛锦弦摔下去。

    未等他及时做出反应,只听到闷闷的“咚”的一声,落锦弦已经被他撞倒在床榻上。

    “师尊!”

    凌云吓得慌了神,就想极力补救,奈何脚上没力气,慌乱之下又跪回到地上,手忙脚乱地将人扶起来坐好。

    把人扶正坐好后才后惊后怕,小心翼翼地望过去。

    还好,洛锦弦似乎并没有被他的鲁莽打扰到,仍双目闭合呼吸平稳,神情如旧。

    “呼…………”

    凌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后,这时,南峰山开始传来阵阵嘈杂声,这是弟子们汇聚操场的动静。

    三生门弟子三千,每日早课开始至结束,南峰山便如同驻扎着一支庞大的队伍,操练的动静震耳欲聋。

    不能再耽搁了。

    凌云又看了榻上之人一眼,忽然发现洛锦弦竟被他撞得鬓发凌乱、衣衫不整。

    觉得就这样走了不妥,便帮人把散发拨到耳后。

    又想顺道整理衣服。

    当他把手伸向落锦弦的脖子,指腹不经意碰到脖子上的温度时,凌云一瞬间犹如被针尖麦芒刺中,一下僵在原地。

    二十年,整整二十年。

    前世,为了确保将来复活落锦弦时他的身体依然完好无损,他把落锦弦的尸体放在可吸收九峰山灵气的冥池里,用九峰山强大的灵脉供养着他。

    冥池水冰冷无比,加上落锦弦本就死了,如此,二十年来他每天守着的都是一个冷冰冰的人,没有呼吸心跳,更没有活人身上那种烫人的体温。

    可即便如此,那时的他也没有觉得冷冰冰的洛锦弦有哪里不好,即便洛锦弦没有呼吸没有心跳也没有烫人的体温,他也觉得是幸福的,因为至少洛锦弦还在,这样就够了。

    这是他当时的想法。

    可是这一刻,触碰到有呼吸走心跳、有体温,活生生的洛锦弦的这一刻,凌云的心骤然一紧,他忽然觉得自己合该千刀万剐,合该被世人诛杀。

    怎么能!

    怎么能让怕冷的人在冰冷的冥池里一趟就是二十年。

    洛锦弦一生磊落光明、清白如雪,因为他,因为他凌蹇之落得个挥剑自刎的下场。

    死后不得安宁,还要被他这个孽障困在冥池二十年。

    二十年,不该那样的。

    洛锦弦本该是这样的,有烫人的体温,有呼吸和心跳。

    落锦弦本该是这样的。

    本该好好活着。

    是他,是他狼子野心,是他自私自利,是他害得洛锦弦挥剑自刎,以死替他赎罪。

    是他凌蹇之罪该万死。

    凌云陷入深深地自责。

    其实之前洛锦弦背他时他应该能感受到落锦弦的体温,只是那时他喝醉了,宿醉后醒来的感觉并不好,加上他那时刚见到这一世的洛锦弦,还不敢直面他,所以根本没有真正地去感受过洛锦弦的生命。

    刚才碰到洛锦弦的脖子,那处传来的温度足以烫伤他,他那死寂二十年的心都被烫到了,心扑通扑通跳如擂鼓。

    因一份痴念,前世他苦苦守着一个死人将近二十年也不肯放弃,如今面对活生生的洛锦弦,他无疑是冲动的,可他不敢再生从前那颗狼子野心,不敢再贸然打扰眼前的人。

    背负着太多罪孽,不敢再生他念,凌云摒下心中杂念,秉承着虔诚的心、带着敬畏,笨拙的为洛锦弦整理衣服。

    做好这些他才起身出去,而他前脚刚走,脚步声尚且还在院里没走远,原本双目闭合的人竟缓缓地睁开了眼睛。

    凌云也是心乱眼花,倘若刚才他没有方寸大乱,必然会发现落锦弦除了体温烫人,其实……他的耳朵也是红红的。

    不光耳朵,脸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