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十四章:往昔如夢
小說: 情深當疏離 作者:酱酿荔枝 字數:1713 更新時間:2019-09-22 08:49:23
舒格終究沒有去見趙子默。
舒玖暮終歸沒有陪他長大,而他也無緣陪舒玖暮到老。
臨去義大利米蘭的前一天舒格寫好了所有現場意外的解決方案,十四歲那年,自己跟著舒玖暮也曾去過那個遙遠的國度,那時候,一切都還顯得很簡單。
舒格和夜黎住一起後就很少喝酒了,夜黎不讓他碰的東西,他也絕對不沾,家裡的尼古丁貼片都當成垃圾扔了。難得出去逛個酒吧,會碰到熟人不說,還會被夜黎給逮回去。
好好說說舒玖暮,舒格對夜黎最難開口說起來的一個人。
不說,心中的坎永遠都過不去。
青澀的少年時期過的太快了,快到舒格甚至懷疑那段時光是否真實存在過,因為除了他,沒有人會記得那個男人——不傾國不傾城不會叫人為之驚艷的男人舒玖暮。
溫和,溫柔,溫暖,若是形容他,這三個詞便足夠了。
舒玖暮為了夜博安向家裡出櫃背離雙親,而夜博安轉身娶了嬌妻溫香軟玉。倆人在印度徹底分手,明明是一個悲劇,卻偏偏是治癒系的開始。
「我不知道我的親生父母是誰,不知道我究竟姓什麼,會長成這樣骨子裡流的會是誰的血?
被帶到玖暮面前的時候,我剛被服了藥,他的目光友好,卻很憔悴,就像失去了什麼重要的東西。他抱起我的動作很青澀,卻很溫柔,我一輩子都忘不了那個時候,只能勉強的用英語說:你是個好人。
他是個好人,好到我覺得沒有親生父母也無所謂,姓什麼都不重要。
因為,我可以姓舒,舍予的舒。」
失去一切也好,你我才可依靠。
「他是真的愛夜博安,曾經把夜博安的目標作為自己生命的分段,甚至以為只要熬下去,夜博安就會和他在一起。
可是,哪有那麼簡單,這世上哪裡還有人比他更傻。
我喜歡他,十五歲早戀的時候喜歡的竟然是他。彈他的曲子,讀他的書籍,學習他的習慣,努力的想要成為他希望的樣子,成為他引以為豪的樣子,甚至優秀成可以與他相襯的樣子。
他再喜歡夜博安也沒有用,因為會花費一輩子陪伴他的是我,不是夜博安,不是別人,只會是我。
不喜歡他關注別的事情,打架鬥毆算什麼,不好好學習算什麼,去泡別的班女生又算什麼,只要他能多關心我一點點,再出格的事情我也回去做,我才不要他閑下來去想前任的甜蜜浪漫,他的眼裡只能有我,他的心裡,也只能有我。
自私又怎樣,狡猾又怎樣,只要能到手,那就是贏了。」
「贏了,他就是我的了。
明明他已經答應了,明明他都已經微笑著可以了,想要就爭取吧。他眼裡有一絲懊悔,卻不能反悔,不管我是什麼樣子,都是你養成的,你不能後悔。
那一年,舒玖暮就快是我的了,那一年,我十六歲,他給我的生日。
彩霞映滿整片天空,他過馬路去拿生日蛋糕,也只是一個轉身的距離,卻變成了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
曾經我以為我離他很遠,卻忽然死亡的來臨,讓我明白原來沒有什麼比死亡更可怕,一切小心思在死神面前都顯得那麼微不足道、不值一提。
舒玖暮從來沒有那麼失措過,他要我活下去,哪怕是為了他,好好活下去。
可如果你沒有了我,是不是也活得下去?窮極一生,不過一場唯美的夢,支離破碎。
他陪我長大,我再陪他變老。
多麼諷刺,一字一句嘲笑我的愚蠢與不自量力。披麻戴孝,捧著心愛的人的骨灰盒,三里的黃紙錢紛飛落地。我都懷疑,與這骨灰同時下葬的,是不是我的心,是不是我的年少歡笑,是不是我的倔強任性。
舒玖暮,你給我最好的禮物,就是我的名字,冠上了你的姓氏。
我舒格,這一輩子只會是你舒家的人。」
回夢的酒,三杯便醉。
夜黎翻開他的手心,那張照片,照片里的人笑的神采飛揚。
「舒格。」
「嗯……」熟悉的氣息讓舒格不由得蹭了蹭他的懷抱,臉頰還是濕的,迷迷糊糊的伸手勾住夜黎的脖子,湊近他的耳朵,「夜黎,我們回家。」
「好,」夜黎將那張照片放進自己的口袋,抱起身上的人,回夢會所里的人認識夜黎,並沒有阻攔。
「夜黎,我錯了。」
「錯的是我,夫人,永遠是對的。」
「夜黎,我們領證好不好?」
「我娶你。」
「不,我嫁給你。」舒格窩在他懷裡,搖搖頭:「不對,是你嫁給我。」
「……」
「機會只有一次。」
機會只有一次,多麼耳熟的話。剛遇到的時候意氣風發的舒格,笑如雅痞的說天下僅此他一個舒格。
夜黎忽然放下他,在後者驚訝的目光下,捧著他的臉,吻上那單薄的唇瓣,急切的竄進他的口腔與他纏綿,來勢洶洶的吻霸道攻佔舒格的思想,絕不給他一絲喘息,直到他受不了了靠在夜黎懷裡。
舒格,現在未來,都不會有舒玖暮,陪你一生的人,叫夜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