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野外
小說: 明明是我先愛上你的 作者:三百里加急兔子 字數:1083 更新時間:2019-09-23 08:01:20
一捧冷水澆在臉上,冰冷刺骨。
兩隻修長的手撐在洗手台的白瓷上,林迷城的臉上還掛著水滴。
他輕輕的喘著,緩緩的抬起頭來,看見鏡子中的自己,鼻樑高挺,眼神迷茫,薄唇抿成一條線。
事情好像不對,遠遠超出他的想像,洛璃之於他是個意外,可能是洛璃長的好看吧。
林迷城抬手捂住自己的胸口,很快又縮回去,媽的,只要一想到洛璃,他的心怎麼跳的那麼快。
鏡子里忽然又印出一張側臉,漂亮瘦削,他從褲袋裡拿出紙巾,輕輕的給林迷城擦臉,聲音淡淡的:「你害怕了?」
林迷城抓住洛璃的蒼白手腕,把他拉進自己懷裡,讓他聽自己的不停鼓動的心跳,皺著眉頭說:「如果我說我喜歡你,你會不會很高興?你成功了,儘管被你強逼著,我的追求者被你氣跑,我也喜歡你。」
說完這一番表白,林迷城掏出口袋裡的鉑金戒指套在洛璃的無名指上,戒指並不是嶄新的顏色,光滑的戒面上鑲嵌著一圈純白的玉。
而林迷城的左手無名指上也帶著一枚戒指,純金的,刻著繁複古老的花紋,彷彿一個詛咒緊緊的束縛著他的手指。
這對戒指,一看就價值不菲甚至可能是價錢連城的古董工藝品,林迷城這個靠著兼職和白女士的薪水過活的自然是買不起。
今天早晨,趁著洛璃和林訝在書房裡秘密談話,他在林訝推過來的推車上,密密麻麻的白玫瑰中翻來找去,他想林訝不可能就只帶這些玫瑰。
果不其然,林迷城翻出一套西裝,就尺寸來看,與他剛好合身。
他從上到下只穿一條內褲,儘管他臉皮厚,但也架不住光著去上課。
於是他連忙穿上西裝,回到洛璃的房間,在穿衣鏡前整裝自己,平整的衣衫熨貼在他身上,襯得他青春盎然的臉更加儒雅成熟。
「真是一件增齡神器……」林迷城摸摸自己的臉,「洛璃好像沒怎麼穿過校服,這小子是想裝成熟。」
林迷城喃喃自語,突然發現筆挺的西裝口袋有些微微的凸起,伸手進去摸索,涼涼的,像是兩個圓環,拿出來一看,是兩枚戒指,過於精緻卻不是嶄新的。
他想到洛璃說到的結婚,這是明目張膽的向他求婚,當然洛璃希望他是自己自願的,自己親手將戒指戴在他的手上。
不過短短幾個小時,他終於選擇給洛璃戴上。
洛璃攤開手看那枚戒指,眼尾通紅一片。
林迷城撇撇嘴,移開視線,不去看洛璃,抬手推開他,看了眼虛虛掩映著的廁所門,冷聲道:「別在這裡哭,丟林家的臉。」
「我們去丹麥結婚吧。」洛璃興奮道,他推著林迷城進廁所的隔間,順帶把門鎖上,墊起腳尖要去吻林迷城的唇。
林迷城實在受不了在廁所幹這種事,特別是洛璃緊緊的貼在他身上,恨不得來一場激/情的架勢。
兩人一個推,一個貼,在廁所里撞來撞去。
「咚咚咚」的手掌拍牆的巨響傳來。
兩人瞬間停下來。
隔壁間不耐煩的聲音傳過來,大吼道:「你們能不能不要那麼激烈,要搞回家搞,大哥我還要聽英語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