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筆耽美
小說: 繁華落盡·中長篇古風小說 作者:抠脚大渣 字數:1533 更新時間:2019-09-22 07:40:52
我有一位摯友,他看不見,臉上還有一道長長的疤痕,又總是不喜歡笑,所以整個人都顯得陰森冰冷。
他曾經被他心愛的人砍了一刀,所以才成了這副模樣。我知道,他以前長得眉清目秀,心地善良,可惜現在成了殺手,冷血無情,眉宇間還多了幾分殺氣。
他喜歡獨來獨往,即使是我這位老朋友,他也不待見。他以前的性子倒沒有現在這麼冷淡。
有一日,我尋他,發現他不在家中。我最了解他,一定是去了茶館。我果真在茶館裡找到了他。他只是望著窗外,見我來了,也沒有一聲招呼。
我笑著打趣他,是不是嫌我煩才來這躲我,他還是沒有回答我。
一盞茶的時間,我們二人無言。
後來,他孤身一個人離開,我便屁顛屁顛地跟了上去,他幾番周轉想甩掉我,我卻依舊不依不饒地跟著。
我知道,他時常接一些奇奇怪怪的單子,現在恐怕又要去刺殺哪個倒霉的人了。
我明知道他身手很好,不會遇到危險,但是我仍然喜歡跟著他,希望有一天我也能派上用場。
看著他輕輕一躍跳入了一個宅子里,我是學醫的,武功不好,只好尋了一個狗洞鑽進去。
我跟來興許只是個累贅,但是他若是受傷了,我也想為他做些什麼。
等到他殺光了這些嘍啰,一個白衣男子緩緩走出,臉上戴著面具,那面具似乎有幾分熟悉。我曾經在他的床邊,也看到過一模一樣的面具。
我心下一驚,似乎想起了什麼。他臉上的這道傷疤,正是拜這位面具主人所賜。果不其然,我第一次看見他露出了驚訝的神色。
那個白衣男子揚起劍,架在了他的脖子上,他卻只是靜靜地站在原地,什麼都不說,什麼也不做。
「你不記得我了?」這麼多年來,我第一次聽他開口,但卻不是對我說的。
那個白衣男子什麼都沒有說,而是把劍更靠近他的脖子。
我實在憋不住,從狗洞旁跑了過來,一把抓住劍身。那白衣男子的力道很大,我的手被割得生疼,鮮血緩緩流下。
有人說,我的手白白凈凈,手指纖長,十分好看。我時常問他我的手好不好看,他卻總是移開視線。
可是這一次,他總算是看著我的手,對著我喊了一聲獃子。
我恍惚想起來,在他沒有遇見這個白衣男子之前,他就是喜歡喚我獃子。
我和他從小就認識,我喜歡他,喜歡到骨子裡了。
可是我卻只能眼睜睜看著他喜歡上別人,看著他受傷。而我能做的,只是替他包紮。他同我說過,他想要一位陪他仗劍走江湖的人。
心裡擱藏了一句:我想陪你。苦於男兒身,我沒有開口。
小時候我們二人喜歡四處玩耍,惹了禍他總是第一個站出來替我受苦。有一次我們二人遇到了土匪,他讓我先走。我在家中等了他許久,總算等到他的時候,他已經傷痕纍纍,我心疼他,我更恨我自己什麼都不能做。
此刻,他又讓我先走。我這一次沒有答應,他卻硬是將我塞回了狗洞,然後將洞口堵上。
我在宅子外喊著他的名字,回應我的卻只是刀劍的聲響。
隨後,我聽見一聲悶哼,一個人倒落在地上。
我的心已經提到了嗓子眼,我不知誰勝誰負,只想衝進去看看。
隨後一道黑影落在我的身邊,沖我一笑,我再也忍不住落了淚。
這也是這麼多年來,他對我第一次笑。
回家吧。他對我說了這三個字,我點點頭。他將我的手牽起,看著那深深的血痕,又沉默了。
「我娶你好不好?」他總算是對我說出了這句話,我哭成了淚人,憤恨地錘他的胸口:「娶我?我可是男子啊。」
「我不介意。」
那一日,是我一生中最開心的時刻,可惜到最後我並沒有和他在一起,大婚之前,我已經逃了。
那把劍上抹了毒藥,會慢慢侵蝕五臟六腑,我不想耗費他一生一世,能夠得到他一句許諾,就足夠了。
他尋了我半個月,我卻始終沒有現身。每過一日,我的身體就越虛弱。
大婚之日,我一個人在遠處看著他抱著我的藥箱,一個人在雨中等我。
這場景,我也時常見,只是他每次等的人,都不是我。體內一股灼熱,眼前的景色漸漸模糊,遠處那道我喜歡了這麼多年的影子,仍然是不肯離去。
我知道,他一輩子也不會離去了。
他前半生等的那個人沒有來,後半生等的那個人,恐怕也不會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