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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好的初戀呢?

      剛畢業的時候青梅竹馬就跟來提親,結果卻被公司大佬一頓胖揍,好在兩人都不是我的菜,沒有糾結的煩惱。突然他的出現,讓青梅竹馬和大佬聯合起來。   他不過是平平之輩,抵不過大佬的權威,被發配至邊疆?嗯,地球的邊疆~非洲。   我~不顧一切地追隨而去,卻發現非洲並非凈土一片~   埃塞之戀 【一生初戀只一次】 穿越大半個地球去愛你…… 他必是學了攻心計,總讓人沒脾氣~

    第十四章 忘記台詞

    小說: 說好的初戀呢? 作者:祝孟依 字數:2013 更新時間:2019-09-22 00:17:56

    女生集體舞蹈《踏浪》是開場節目,歡快有趣的集體舞蹈《甩蔥舞》被安排在中間,以「」三句半的形式展現的安全生產節目是倒數第二個。

    前一天晚上,我和歐陽沐楓發簡訊時,我反覆叮囑他萬萬不要來看我的節目。他在問了我為什麼之後告訴我,在酒店裡,他原先其實是住在10樓的,是因為後來得知了我住在11樓,於是每天都到11樓大學同學——湯以歡的房間里打撲克,然後他經常會把那扇對著電梯口的門敞開。

    每次打牌的人足夠多的時候,他就會趁機竄到走廊上傻傻地擰天花板上的燈泡玩,看會不會有好運遇到正好路過的我。可是我除了跳舞,總是喜歡宅著。就算有時候偶爾出了門回來,也常常有人在身邊陪著,讓他不方便靠近。

    他還告訴我,每次一聽到我們要在走廊上練舞的消息時,他就會扔了牌快速跑出來,幾乎所有的牌友都會調侃他就愛看我們跳舞。

    但是我仍然沒同意他到臨時改造成舞台的十樓大會議室去看節目。

    我沒有告訴他這是因為之前本來不把節目當回事兒的我——現在實在是太緊張了。

    我壓根兒就不會跳舞的啊。軍訓走路都會順拐的我哪會跳什麼舞啊。不過是趕鴨子上架罷了。

    我特別害怕他看到我不自信的樣子,更害怕他看到我出糗的樣子。

    可是當我不允許他到現場觀舞的簡訊一發出去,我就知道我在這個男人的面前已經開始自卑了。曾經天不怕地不怕的我這回算是徹底地淪陷了。

    後來,歐陽沐楓還是沒有乖乖地留在酒店,他最終還是和大家一塊兒來了。

    只是每次快輪到我上場的時候,大家都在室內鼓掌,而他會乖乖地起身往外走,然後靜靜地待在外面抽煙,直到下一個節目開始再進來坐好。

    「三句半」是壓軸的節目。作秀這個節目的時候,我們四個演員需要從會議室側門外敲鑼打鼓地進場。

    和隊友們一樣,我開心地拎著鑼,哼著小曲兒,拿著快板走到會議室側門門口時,我看到原本應該倚在窗戶邊抽煙的歐陽沐楓突然將煙蒂扔進了電梯口的垃圾桶里,然後慢悠悠地向我走來。他朝我走來的時候,我的心跳不由得開始加快。他走到我身邊,輕輕地摸了摸我的頭,並給我豎了一個大拇指。

    我的記憶力本來是非常不錯的。我們在排練節目的時候,我是四個組員中最快記住台詞的那個人。而且之前的開場舞和中間的節目,我都表現得很流暢。可是上台後,我打了幾次快板才吞吞吐吐地把第一句話重複了一遍又一遍。台下的新同事十分都給面子,他們在王炳爍的帶領下不停地歡呼著,有的喊著「加油」,有的還吹起了口哨,大家都表示著鼓勵,可我的腦子裡卻是一片空白。在極其勉強、十分機械地說完詞兒後,跟著其他三人走到台下了,我還想著歐陽沐楓剛才豎起的那個大拇指。

    晚會結束後,歐陽沐楓給我打了電話。因為太嘈雜,我沒有接聽到。他給我發簡訊,想知道我在哪兒。那會兒,我已經和玲玲、還有其他小姐妹們準備去巴士站了,而他還在公司十樓等我。

    儘管車來車往,下夜班的、下晚自習的、接小孩放學的讓街道顯得還很熱鬧,但夜色其實已經很晚了。大家最近很緊張地練舞,也累了幾天,都不約而同地拒絕了康姐吃宵夜的提議,準備先回去休息。

    為了躲開王炳爍,我和小姐妹們快速擠上了巴士。我在巴士上看到了歐陽沐楓的未接來電,但是我並沒有給他回電話,可能是因為我不敢吧?我不敢給他打電話?我在怕什麼呢——我害怕電話通了之後,自己卻不知道該和他講什麼?還是害怕自己電話里的聲音沒有那麼好聽?猶豫再三後,我給他發了條簡訊,告訴他我已經上巴士了。

    歐陽沐楓在得知我已經先和小姐妹們回酒店後,他便獨自坐計程車去市裡買了兩份涼麵和一大袋零食。當他敲開我和杜玲玲的房間時,詫異地發現沙發和床沿上圍坐了一群姐妹,他羞澀地把東西遞給我,微微一笑,就轉身走了。我也很不好意思地抿了抿嘴,接下了他的一大袋子宵夜。

    我還沒坐下,就收到了歐陽沐楓萬分可愛的道歉簡訊,「不好意思啊,我考慮不周,只買了兩份涼麵。」我頓時心花怒放地把涼麵分給大家。因為兩份足夠我們大家吃了。 

    小姐妹們心滿意足地吃著歐陽沐楓買來的涼麵和零食,開始七嘴八舌地幫我分析追我的那些人的優勢,當然也包括他。雖然我們至今還沒有好好地說過一句話。

    一群吃貨最終一致認為應該pass掉其他所有人,只有他艷壓群芳。她們說王炳爍有錢也是小氣鬼,買什麼都只是買一份。歐陽沐楓就不同了,他最大氣,最體貼,最溫柔,最低調……總之他是最好的那個。大家說看看細節就知道他以後絕對是個溫柔的人。他買宵夜知道買雙份,他送西瓜還記得送西瓜刀;她們還說他穿的是鉤鉤鞋,那麼家境也不會太差;她們說他個高一米八五,不管擱哪兒都是大帥哥;她們還開玩笑說起他沒有兄弟姐妹,就算以後嫁到安徽了,也不會有什麼難纏的姑嫂糾紛。

    我靜靜地坐在床尾的沙發上,沒有參與姐妹們的任何討論,但是我聽得心裡美滋滋的。聽到她們不停地說起他的名字,我就覺得很安心,很踏實。我就喜歡聽他的名字。他的名字多麼地好聽啊!一聽到他的名字,我就覺得她們是在說我的福祉生活。那天晚上,待姐妹們都散去之後,我把王炳爍的戒指還給了住在酒店的康姐,我不想再拖泥帶水了——我不想再和王炳爍有任何關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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