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深入骨髓
小說: 膚淺深度 作者:沈歌 字數:1296 更新時間:2019-04-26 08:57:00
最近我和郜曦的約會很頻繁,他幾乎每晚都會在我的出租屋裡面過夜,每一個夜裡我們都會相擁而眠。
郜曦他想再為我寫首情歌,依舊是以我的名字命名,他告訴我,他遇見我以後正是他創作靈感爆發的巔峰,我簡直就是上天賜給他的珍寶。
他很喜歡坐在我旁邊,抱著他的吉他哼著一段小調,他一旦有了靈感就會第一時間用筆記下來然後一個人興奮半天。而我只是默默在坐在他旁邊,看著他高興,其實我自己也很開心。
郜曦他有裸睡的習慣,他總是告訴我裸睡有助於睡眠,後來啊,我也養成了這種習慣。
大概是因為我的枕邊人是如此,我也被潛移默化。許多事情就是在不經意之間已經被改變了的,可是當我察覺到的時候,這種影響卻已經變成了我一個人的生活習慣。
「宸哥,我再送你一首情歌吧,以後你的鬧鐘和手機鈴聲也換成我的歌好不好,以後只要我一響你的手機,你就能聽見我唱給你的歌,我或許暫時還送不起什麼貴重的禮物,你再等等我吧,我還要給你一個驚喜……」郜曦枕著我的大腿,他把他的吉他抱在懷裡,他自言自語地說著,我也沒有搭話,他怕我沒聽清,於是又說了好幾遍。
「好不好……」
「好啊,只要你送的,我都喜歡。話說,你現在為什麼要叫我哥,我又沒比你長幾歲,說得好像我年紀很大一樣。」我比郜曦年長三歲,這是不爭的事實,其實三歲也沒大多少,李逸也比我大三歲,但是那個小子童顏不老,長得比太多同齡人都要年輕。
其實我是不喜歡他把我喚作哥的,因為圈子裡面總得還是小鮮肉更要吃香,我一直覺得自己還是挺年輕的,只是出去社會以後加班熬夜多了讓我整個人看起來比較疲憊,而這種無力的疲憊源自現實的無奈。
「你不覺得……叫你宸哥,更有情趣嗎?你不穿西裝的時候看起來就像個剛剛出社會的大學生一樣,就是穿了西裝還戴著那副土得掉渣的眼鏡看起來有點老成,就我們第一次見面那會兒,我還以為李逸那個小浪兔子是哪來找來的極品,當時覺得,被人染指了,還是有點可惜。」郜曦把我壓倒在床上,曖昧地笑了笑,隨後他脫下了身上唯一的遮羞物。
「你親自染指就比較過癮了,對吧?既然你叫我宸哥,那你就要有尊重長輩的自覺,今晚我不想做了,你自個兒去廁所解決去吧,你每天來我這裡就只會幹這種事情,我們啥時候能好好談談心,別人談戀愛不是喜歡去電影院看看電影,去餐廳割個牛排嗎?為啥子我們倆個就只能在昏天黑地的小房子裡面亂搞了,你可別想忽悠我這就是男人本色。」我慢斯條理地穿上了衣服,郜曦也沒有撲上來撕破我的衣服,他就坐在一旁笑著,笑得連眼睛都眯起來了。
「宸哥,你早說啊,原來你喜歡那麼土味浪漫的約會啊,我還以為只有女孩子才會喜歡的,開始我覺得我們兩個大男人就喜歡粗魯直接點的,這樣的既真實又帶勁。」
郜曦說完就靠到了我身旁,哼著一曲我未曾聽過的小調,他告訴我那是他寫給我的新歌,等他填完詞就會為我歌唱,他渴望在更大的舞台上為我唱著這首歌,他想更多的人知道這是他郜曦寫給我安宸的情歌。
郜曦把這首新歌當作是要送給我的定情信物,我笑罵著說他太肉麻,可是心裡面真的很甜,我很高興,我甚至是這輩子都沒有那麼開心過。
因為,從來沒有人,把我寫成一首歌,特別是對音樂執著到瘋狂的郜曦而言,他為我寫下的歌,也等於是把我刻進了他的生命里,深入了他的骨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