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勇氣
小說: 我和憨憨 作者:沈歌 字數:1066 更新時間:2024-03-10 13:51:55
我想了想,最終還是把這一篇命名為:勇氣。
一開始就料到了結局的故事,如果我不喜歡這樣的結局,那我翻開第一頁是需要勇氣的,因為我們都怕受傷。
我們都怕分離,說了再見,那就永遠不再見。
從前的我太過固執,固執於喜歡一個人就想光明正大在一起,固執於喜歡一個人就希望他能回應我種種,固執於長長久久固執於可以見面……
這個故事的結局沒有脫俗,兩個主角一開始和大多數人一樣,曖昧期小心翼翼明裡暗裡在試探,會因為對方的一句話心動不已,也會因為對方一句不高興責怪自己,最讓人心顫的大概是他們未表心意的那段時光。
她能感知他的喜歡,他偶爾淺淺的一聲早上好,也曾經讓她心跳加速,但他們都不會告訴對方,曾經這樣心顫。
互訴心意之後,也有一段很快樂的時光,她想告知世人,他是她的愛人,她愛慕於如此波瀾壯闊的感情,她渴望得到更多人的祝福,但他不喜歡太吵鬧的感情,後面他們爭吵越來越多了,多得讓我也記不清是因為什麼事了,小到他回消息越來越晚了,越來越忙了,大到好像他們都不在意對方的回覆了,慢慢的,他們的生活再也不見對方的影子,直到有朋友提起自己曾經耀武揚威說過很喜歡的他,她才意識到他們已經好久沒有再聯繫了。
那天她登上許久未登上的QQ,系統提示的是他的消息,點開卻是一條結束關係的消息,她深呼吸了一口氣,那一瞬間,她的心情很平靜,點開關於他的對話框看見他陌生的頭像,她突然忍不住笑了出來。
他們之間的故事寫完了啊……
成年人的世界道別是無聲的,不聯繫的的背後就是道別,甚至不用說一聲再見。
說來也微妙,寫這一篇文章的時候,我的心是一直揪著的,就似情感一瞬間回涌讓我想起了相遇的那個開始,曾經在一起的喜與淚似走馬燈一般在我眼前不斷。
她問過自己很多遍,如果一開始就知道是這樣的結局,當初會不會選擇戳破這一層紙。
如果她選擇假裝不知道,他大概會一直在暗處守護。
她說了不後悔,因為喜歡的人是沒有辦法隱藏的,就像他每次出現一樣,哪怕他什麼也不會說,她都能覺知他的喜歡。
有時候太過敏銳的感知力也並不好,她很早就發現他喜歡她,因此她也很早就感知得到另一個答案。
她後來很喜歡看be的書,因為她發現不夠純粹的一段感情,一旦被權衡利弊,就不配擁有一個好的結局,感情是看不到摸不著,只能用心感受的,可是消散確實是真的消散了。
她曾經去過他的城市,走過他走過的路,如果這是我主筆的小說他們兩個會遇見,他們會在一起,可是這是現實,他們相識於書里,最終也是分離在書里。
唯一感到慶幸的是,她最終還是去了他的城市,那是與他離得最近的時候,她把自己的書帶去了那座城市,最終留給了他。
畢竟,他們的故事也曾經這樣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