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0 樂之章(10)
小說: 雙重奏 作者:空岛飞鱼 字數:2199 更新時間:2022-03-02 21:40:08
秦暮將一碟西紅柿炒雞蛋放在桌上,又在杜明天手邊放了碗筷,蒸的糯白柔軟的米飯在燈光下渡了層銀光。
杜明天的眼睛小心翼翼跟著秦暮擺動碗筷的手遊走,最後視線牢牢落在米飯上。
秦暮將圍裙解下,掛在一旁的架子上,「我記得你喜歡吃雞蛋的。」
杜明天立刻端起飯碗,扒拉了兩口西紅柿炒雞蛋,「鹹了。」
秦暮從他被劉海遮住的眼睛裡看到了一抹嫣紅,等杜明天再抬起頭來時,那雙紅血絲滿布的眼睛便如決堤般流下兩道清淚。
杜明天想和他說話,但因為哭的喉嚨發澀,口腔里又塞著米飯,便只能發出模糊不清的聲音,嘴角也狼狽地沾了些米粒。
秦暮遞出紙巾,杜明天說:「謝謝。」
接下來的時間大多是沉默,杜明天餓死鬼投胎一般扒拉著米飯,秦暮安靜地吃了一小碗就去幫杜明天加飯。
杜明天臉上的淚痕已經風幹,在慘白的臉上留下兩道淺紅的痕跡。
「是厲騰。」
秦暮即刻抬起頭望向他,思緒瞬間被帶回很多年前的一個夏天。
柳樹上爬了一隻知了在不停鳴叫,十五歲的秦暮從七路公交下車,瘦削單薄的背上背著一個破舊的木吉他,上面刻著的英文字母已經模糊不清。
秦暮左右張望,他從潮水般來來往往的人群中尋不到一個熟悉的人影,甚至連自動販賣機上的雪碧海報都是陌生的。
秦暮學著一個男孩的模樣,將一枚硬幣投入自動販賣機,一瓶雪碧從出口滑出,他甚至沒想到這是自己身上最後的一枚硬幣,便被新奇的事物吸引了注意力,變成一個身無分文的窮光蛋的他,在那時甚至都是快樂的。
但很快,雪碧被喝光,他也意識到了自己的狼狽。
秦暮站在貼著招聘廣告的便利店門前駐足很久,進進出出的人們也注意到這個雙手緊攥著衣角的少年,店主人也不得不出來應付他這個麻煩。
秦暮說:「我是來應聘的。」
店主人問他:「你多大?」
秦暮實話實說:「十五。」
店主人臉上和善的笑容立刻垮下來,他朝秦暮擺擺手,「小孩子就應該去上學,我們不收童工的。」
秦暮最後來到了天橋下,他在那裡看到了很多和他一樣落魄的少年,當時秦暮只感到吃驚:原來像他一樣無家可歸的孩子,還有很多。
一個留著小辮的男孩朝他招招手,他看見一顆小痣在男孩眼底招搖,天橋的霓虹燈影絢爛地讓人眼疼,可碎在男孩眼底卻柔和得像漫天繁星。
男孩把被子分他一半,和他說,他叫杜明天。
杜明天一早就注意到他的吉他,興奮地兩眼發光,「你會彈吉他嗎?」
秦暮搖搖頭,他的家鄉沒有人會彈吉他,他只是看著電視上彈著吉他,唱著流行歌曲的歌星帥氣逼人,當時小小的兩個眼睛裝滿了他們的影子,好幾個夜晚都是輾轉反側揮之不去的絢爛燈光和靡靡歌聲。
他家裡窮,也不敢奢望能夠擁有自己的吉他,或者去學唱歌,只是將渴望站在舞台上的自己默默埋在心底,期望著長大後能夠賺錢再考慮自己的夢想。
但十五歲的生日,外地打工的父母為他帶回了一把刻著英文字母的木吉他,他歡喜地夜夜抱著這把吉他入睡。
杜明天臉上露出感動的笑容,「然後呢?你父母既然支持你,你就不應該身無分文地跑出來流浪啊。」
秦暮摸著吉他的弦,聲音很小,「他們在工地出事故了。」
杜明天知道自己說錯了話,立刻愧疚地捂上了嘴。
後來,秦暮知道杜明天是賭氣才離家出走的,他們家在a市是一個工薪家庭,雖然說不上富裕但也能過得很舒服,杜明天的學習成績在市裡一中名列前茅,但他卻不想走文化生的路子,他要當藝術生去學唱歌。
他的父母認為藝術生是差生才要走的路子,死活不讓他去學唱歌,砸了他的吉他,還扔了他搶了好久才買到的樂隊光碟,之後杜明天砸破窗戶玻璃才從家裡逃出來。
杜明天說,這個天橋就是他的家。
秦暮勸了杜明天幾次,杜明天氣的把被子扯走,過了幾分又偷偷地鬆了手。
之後,秦暮跟著杜明天去洗車店打工,杜明天當時臉不紅心不跳地說他和秦暮是聯考落考後被家裡人逼著出來賺錢,將其中曲折說的感人肺腑,那老闆甚至落了兩滴淚,拍著他們的肩膀,就讓他們上工,還包了午飯。
杜明天.朝秦暮眨眼,秦暮開玩笑地拍他屁股。
天氣逐漸轉涼,天橋已經不是能為他們提供睡覺居所的地方,杜明天就和秦暮租了一間小小的地下室,一張摺疊床佔了房間一半,兩個正在青春期的少年擠在一起,骨頭挨著骨頭,無法伸展的年輕軀體常常在第二天早晨因為抽筋而發出狼哭鬼嚎。
杜明天教秦暮彈吉他,秦暮教杜明天唱歌,兩個人在幽暗逼仄的地下室里度過了年少最美好的一段時光。
他們在天橋下賣唱,零星的幾塊紙幣丟進琴包里,他們為自己的歌聲和琴聲感到從未有過的驕傲,第一天的兩枚硬幣,兩個人一人一塊,攥在手心裡,夜裡睡覺還放在心口,第二天起來,望著彼此胸膛上明晃晃的紅印笑個不停。
後來,他們在公園的長椅上將敲架子鼓的李長河拉起,又從流氓手裡搶回了貝斯手趙時,從天橋下被躺屍的鍵盤手魏凌一把拉住襯衣下擺,他們五個人全都擠在了杜明天和秦暮狹小的地下室里,踢開折墊床,架子鼓和鍵盤佔了一半,秦暮的吉他被杜明天拿在手裡,他把報紙捲起來當做麥克風想像自己是天王巨星一樣竭力拉扯著喉嚨。
不久,他們這個不成軍的小樂隊成為了一個不知名酒吧的駐唱。
秦暮在舞台中央歌唱,唱的是外國一支著名樂隊的成名曲,刺耳嘈雜的重音樂配合著亂射的霓虹令在場的年輕人腎上激素不斷飈升,他們舉高雙手歡呼,雙腳離地與他們的音樂一同飛上高空。
第一次演唱,他們大獲成功,在一家大排檔點了五份豬蹄,一份烤全羊,還特地買了一箱誰也沒喝過的雪花啤酒,五個人都正值青春年少,圓桌上將去鳥巢開演唱會的豪言說的敞亮,一把鼻涕一把淚又說要讓自己的家人坐在前排,要讓他們為當初自己的不識相而流下懺悔的眼淚,而後不勝酒力的五個少年在桌子上趴了一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