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冥冥之中
小說: 玉兔配烏鴉 作者:赖狐狸 字數:1033 更新時間:2019-04-27 01:03:28
背公式、做題、聽講解、再做題,金烏眼淚汪汪地用了一上午的時間把這些事情做完。
「手伸出來。」
岳小兔拿了一個盒子坐到他旁邊,左手腕又紅又腫粗了一圈,被橡皮筋勒出了一道很深的印子。
用剪刀剪斷橡皮筋,打開盒子挖出一塊綠色的透明膏狀物在他的手腕上抹了一層。
「下午就能消腫。」
「這是什麼藥?涼涼的。」
「奶奶家以前是中醫,祖傳的方子,我高三的時候一個月就要用掉一整盒。」
「你奶奶讓你往手上綁皮筋?」
「我自己綁的,一次兩個。」
「你對自己也太狠了。」
「怕考不上,奶奶為了養我們很辛苦,不想讓她失望。」
「你父母呢?是因為要找你弟弟所以不管你?」
「我媽死得早,弟弟是我繼母生的。那天我打完籃球找不到弟弟,驚慌地跑回家,繼母把我狠打了一頓。我爸回到家,看見他的啤酒破了一瓶,繼母說是我打碎的,其實是她在打我的時候不小心踢到的。
「我爸拿起破碎的瓶子就往我頭上打,我躲不開,被玻璃劃破了臉。因為怕繼續被打,頂著滿臉的血跑了出去。在街上流浪了三天,被一個男人帶回了家。
「開始還以為他是好人,後來才知道他是一個小偷團伙的老大,撿了不少孩子給他偷東西,偷不到的不讓吃飯還要挨打。一年以後,我在車站偷了一個手提包,裡面裝得滿滿的全是錢。
「我害怕了,就把錢扔到了警察局門口,還留了一張紙條寫了住址,警察當天晚上就把我們全抓了。我把立功減刑的機會讓給了一個比我小,卻已經在團伙里待了好幾年的男孩子。
「我們兩個都被判了一年,進去的那天,是我十四歲的生日。等我們出來之後被送到了孤兒院,雖然少年犯的檔案是封存的,但是孤兒院還是把我們的情況告訴了想要領養的家庭。
「只有奶奶不嫌棄我們,把我們兩個都領養了,還給我們改了名字,讓我們跟著她姓岳。我做了大哥,那個男孩子成了我的弟弟,叫岳小熊。
「後來奶奶又領養了一對龍鳳胎,男孩子叫岳小狗,女孩子叫岳小貓。奶奶說得最多的就是,過去已經隨著以前的名字被丟棄了,我們要向前看,重新開始。」
「你爸爸呢?沒有找過你?你同父異母的弟弟,後來找到了嗎?」
「我偷偷回過一次家,我弟弟那天根本就不是走丟,而是跑到鄰居家了。我繼母一直是知道的,她不過是用這個借口把我趕走而已。」
「你的繼母太壞了。」
「你不是說都是上天的安排?如果她沒有趕走我,我也就不會遇到奶奶,更不會有兩個弟弟和一個妹妹。」
金烏笑著說:「對的,冥冥之中自有天意,你只管繼續往前走就是了。」
岳小兔看著他的笑臉,正午的陽光從窗戶中投進來,在他臉上蒙上了一層淡淡的橘色。
很想摸摸那暖暖的溫度,卻是握緊拳頭站起來:「我去做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