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我不需要庇護
小說: 纏情病愛 作者:沈歌 字數:1038 更新時間:2020-09-04 10:11:09
他撲滅了我最後的光,也就是從那一天開始我就醞釀著為小狗復仇的計劃。
老大的出現是一個契機,當時我以為他也像其他的客人一樣,只顧著自己的享樂不會管我的死活。
我把一根磨得尖銳的木棒作為武器藏在床底,想殺死林紹,趁著那個男人開門的時候逃出去。
林紹是我的最後一個客人,他情動的時候壓住我的身體,問了一句:「小傢伙,你想不想離開這裡,離開這個暗無天日的地下室,如果想就丟下藏在身後的木棒,這個辦法太愚蠢了,你殺不了我。」
我非常吃驚,因為沒想到自己藏得好好的武器被他一眼看穿了,很是絕望,林紹卻吻了我的額頭,抽身起床穿衣服。
他臨走前又問了我一句:「如果你想離開這裡,就點頭,我明天還會來,這次就讓你自由。」
我那時候,想都沒有想就猛得點頭,把所有希望都寄託在了林紹的身上,因為那麼多年來,從未有過一個人在我面前提到過「自由」二字。
但我真的很渴望離開這個陰暗窄小的地方,我很想去看一看外面的世界。
第二天夜晚,林紹真的來接我了,他給我帶了一身白色的運動服,一雙白色的板鞋。
我洗濯過身子換上了這一身幹凈的衣服,林紹就摸了摸下巴一臉認可:「果然,你適合穿白色的衣服,十幾歲的小屁孩就該像這個樣子。」
林紹告訴我,從今天開始我自由了,那個男人今天一大早就出車禍死了,他死於意外連身子都被大貨車給壓斷了。
我再也不用被鏈子鎖在地下室里,終於可以看見外面的太陽和天空,猛得嗅了一口清新的空氣,我忍不住流出激動的淚水,想跪下來感謝林紹,對方卻拉住了我,不讓我這樣做。
林紹板著臉,由於他個子高身材強壯,凶起來的時候就特嚇人,他很生氣:「你還記得我說過什麼嗎,你自由了,你可以走了,以後想去哪裡就能去哪裡,不會再有人用鐵鏈鎖住你的身體。」
雖然是自由了,但我並沒有地方可以去,於是林紹轉身一走,我就立馬追了上去,林紹問我怕不怕他,我說不怕,因為他救了我那就是神一般的人物,為什麼要怕他。
他耗不過我的死纏爛打,最後只能把我帶回了南幫,後來發現了林紹另一個身份,他是地下街之王,是南幫眾成員崇拜的神。
年輕的時候在黑市打黑拳,受不住那群有錢人的壓榨就去了紅灣區,有了現在的南幫。
那個男人死後,我就一直跟著林紹,林紹從來不缺陪睡的對象,所以去到南幫他就再也沒有碰過我,之後我一直鞍前馬後做林紹的小弟。
林老大教會了我很多活下來的本事,他不允許我依靠別人,也不許我出賣自己的身體,我必須是靠自己的拳頭讓其他人對我服氣。
我骨架小,個子不高身體瘦弱,剛剛開始的時候,很多人都以為我是從紅燈區來的鴨子,需要林紹庇護才能活下來的懦弱傢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