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不起作用的保護法
小說: 當狂躁遇上愛哭鬼 作者:陈家传人 字數:1239 更新時間:2020-07-23 20:09:43
根據Omega保護法條例二十三條規定,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Omega人身自由,具有毆打,侮辱等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正常來說賀祐明構成犯罪且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即使申亞祠不選擇上訴,他也肯定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但是,賀祐明患有創傷後應激障礙症,一位經過權威精神醫院鑒定的精神病患者。
所以儘管他的確對申亞祠實施了犯罪行為,卻因為患有精神疾病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無辜的申亞祠受了一通折磨,最後連申冤的機會都沒有。
悲慘到保衛局分局的隊長都看不下去。
他替申亞祠打抱不平,對前來接人的賀祐明父母說「你們家孩子生病了,做出不好的事,大家都能理解,但你們也要理解一下別人家的孩子是吧?人家一個Omega,十八九歲的孩子,遭到這種事情,多大的傷害,你們讓人孩子以後怎麼好好過日子?自己家的孩子有問題,作為家長你們就應當看好管好,別讓他出去傷害別人是不是?」
對於隊長句句在理的責問,賀祐明父母無話可說,只能連連點頭。
如果賀祐明父母能看得住賀祐明,非法拘禁的事也就不可能發生了。
賀祐明不發病的時候是冷漠,對誰都不理不睬。
發病的時候是狂躁,就算對方是天皇老子,他也敢破口大罵,暴力相對。
怕加重賀祐明的病情,一大家子人,愣是沒一個人敢說他一句,都是忍著讓著。
賀祐明父母自然也是拿他沒有一點辦法。
這次闖了大禍,賀祐明父母心裡都怕,怕下次賀祐明闖出更大的禍。
對受害人申亞祠十分過意不去。
從保衛局出來後,賀祐明的父親先把賀祐明帶走,賀祐明的母親特地在門口等到申亞詞出來。
申亞祠從保衛局出來的時候特別沮喪,他沒想到結果會是這樣的。
囚禁他,毆打他,辱罵他,還強暴他,把他折磨的差點抑鬱的惡魔,居然不用為此付出任何代價。
這是什麼天道?
還讓不讓他活?
想著想著悲由心生,晶瑩的淚珠爭先恐後的湧出眼眶,申亞詞縮著脖子,邊抹著眼淚,邊嗚咽著往前走,沒留意周圍。
「誒,那個小詞,等一下!」賀母看見了急忙叫住他上前。
申亞祠停下腳步,怕丟臉,背對著賀母飛快的抹著臉上的淚水,無奈淚腺太發達,怎麼都抹不幹凈。
賀母是個和藹的人,看申亞祠哭得那麼傷心,心裡更覺得自責。
從隨身攜帶的名牌手提包里拿出一小包紙巾,走到申亞詞面前遞給他。
申亞詞怯生生的接過紙巾,抽出一張擦拭著臉上的狼狽。
「真是對不起,讓你平白無故的遭了罪,我替我們家明明跟你道歉。」
賀母完全沒有架子,說著很是真誠的朝申亞詞鞠了個躬。
申亞詞驚詫不已,語無倫次道「您別,別別,您別這樣,我,我受不起,受不起!」
「我們家明明對你那麼過分,我們應該跟你道歉,你受得起。」賀母從手提包里拿出一張銀行卡說「這卡里的錢不多,大概二十萬左右,你拿著,算是我們家對你的一點補償。」
申亞祠拒絕了「我不要。」
他只想要一個公道,不想要錢。
意料之外,賀母有些驚訝,二十萬對一個高中剛畢業的孩子來說不少了。
而且於情於理,這錢申亞祠都能拿。
現在申亞祠不願意要,賀母覺得更對不起人孩子,把卡塞進申亞詞的手裡,語重心長道「孩子,你就拿著吧。」
「我不要!」
申亞祠硬是不接,抽回手轉身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