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人事(二)
小說: 面面相趣 作者:说了 字數:2299 更新時間:2019-04-25 14:28:14
於寸進屋之前看了看天,估算了下時辰,便繞去自家後院的菜園裡給菜苗澆水施肥。
正翻土間,他突發奇想,見清平河就在自家後院之外,便決意在清平河與自己家菜園之間通一條水渠,以方便灌溉。
想到便做,趁著天色還早,於寸脫了上衣,露出精壯的胸膛,扛上鐵鍬便順著後院的小路前往河邊。
約莫過了一個時辰,水渠輪廓已大致建成,於寸又看了看天,便放下鐵鍬,回到自家小屋,隨意扒拉了點飯菜,沖了個涼水澡,再換上一身幹凈的衣服,整理了髮髻,又拿上一本書,儼然一副書生模樣,便出了門。
在於寸家不遠處,有一座學堂,村中的居民,無論年齡大小,皆可來此就讀。
而學堂里唯一的教書先生,便是這個村中第一草,於寸。
於寸一走進學堂,原本還鬧哄哄坐滿了人的房間下一刻便寂靜無聲。
靜心聞言,是於寸對學生的唯一要求。若學堂有一絲吵鬧,他當即便會停下,直到重新恢復安靜,他才會繼續授課。
「子曰: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於寸以其低沉嗓音授道。
「子,曰,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學生跟讀。
「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
「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
「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
「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
「好。下一段是……」
「夫子!」一道粗啞的嗓音突然插了進來。
於寸一聽便知話者何人,但他並沒有看對方一眼,只是依舊念著自己手中的書。
「有子曰:其為人也孝弟……」
「夫子!」對方不依不撓。
「……而好犯上者,鮮矣……」於寸置若罔聞。
「夫子!我有問題!」見於寸始終不搭理自己,那人急了。
這句話終於讓於寸念書的進度停了下來,他看著對方,淡淡道:「說。」雖然他依舊無甚表情,但眼裡已經泛著冷意。
桂花是清平村的高齡未婚少女,只因她對於寸一見傾心,便發誓非他不嫁,而且為了能多多見到如意郎君,她便成了學堂里的唯一一個女學生。
然而於寸一直忽視她的情意,平日里見面總是不鹹不淡,桂花不得已,便想在學堂上多多表現以吸引對方注意,於是便發生了上述一幕。
桂花一心只為於寸終於看了她一眼而感到萬分欣喜,卻連自己原本想問的問題都忘了。
見對方久久沒有回答,於寸不耐道:「什麼問題?」
桂花忙回過神來,一臉羞澀地說道:「夫子,我想請問,『子曰』是什麼意思?」
此話一出,滿座鬨堂大笑。
於寸的臉色也有些不好看,他冷硬道:「這個問題我已提過多次,便不再作答。」
桂花頓時羞愧萬分。
於寸便又開始教學生念起書來。
直至夜幕將至。
於寸道了聲「下課」,學生當即便一鬨而散。
於寸依舊面無表情,只是看著離去的學生背影,眼裡蘊滿了笑意。而後他看了看堂下有無歪倒桌椅,整理了一番後才獨自離開。
水渠在第二天便建好了。
於寸看著汩汩清水流入自家菜園,心中頗為自豪。
如此平常的生活,便過了一個月。
這天,於寸家裡儲藏的蔬菜已經告罄,他便來到菜園,意圖挑選一些蔬菜備用。
環顧菜園一周,他發現,蘿蔔葉已經成熟,便開始拔起蘿蔔來。
於寸好歹是村中獵戶,每天清晨上山打獵,再拿到集市去賣,氣力自然不會小,於是他幾乎是一手便拔出一個蘿蔔。
不過一會兒,於寸用來裝蘿蔔的筐已經半滿。
他再次把拔出的蘿蔔放進筐里,然後兩隻手各拽上一搓還埋在菜地里的蘿蔔葉,卻突然發現右手的那隻極難拔出。他的手再微微使勁,然而蘿蔔依舊紋絲不動。
看來這是一隻極大的蘿蔔。於寸暗想。
於是這次,他用兩手握住那隻極為堅強的蘿蔔菜葉,用了全身力氣,終於見到蘿蔔有所鬆動,心中頓時一喜。
他一鼓作氣,再接再厲,終於……把那隻頑強的蘿蔔給拔了出來!
然而,原本還帶著欣喜和期待的心,在見到自己手中的蘿蔔後,頓時,灰暗如塵土。
那是一隻極小的蘿蔔。
小得只有雞蛋那麼大。
除此之外,便無其他異常之處。甚至,在拔出來後,其重量也只有雞蛋般大小。
於寸心中疑惑。
這樣一隻蘿蔔,怎會如此難以拔出?
帶著這樣的疑問,於寸走到蘿蔔坑上探查了一番,卻發現並無異樣,於是只得作罷。
幹了一番活,腹中已經空曠。
於寸拿上自己的成果,帶回了小屋。
見家中已無食物,他便挑起那隻雞蛋大小的蘿蔔,去了葉,用水隨意洗了洗,然後一口咬了下去。
然而這一口,差點磕掉他的牙。
似乎,裡面有一硬物。
他正想查看,卻發現那物什似突然有了生命般,以極快的速度往他嘴裡掠去,然後在他還未反應過來之時,已然下了肚。
於寸一愣,隨後急忙催吐。
但努力了半晌,都是徒勞。
他心中氣餒,但見那物什進了他肚子之後,自身並無異樣,便也沒再過多追究,只想著等下次出恭時能夠排出來。
如此一想,於寸心中稍安,稍微準備了一番,便出發去學堂授課了。
話說上仙琉琰自下凡以來,雖身負尋找復生珠之重任,但因天帝未限歸期,他便也樂得逍遙自在,往往是稍有復生珠的下落便追去,卻又在那處定居許久,直到膩了才會離去。而往往等他在一個地方呆膩之後,人間便已過了四十年。又為了避免凡人發現他不老不死之徵,他往往是隱世而居。
這廂,在閩南遊歷夠久之後,琉琰一時興起便又去了魔界。在鬧得魔界雞犬不寧之後,他終於打探到復生珠的所在,即皇城附近。
琉琰化作尋常公子裝扮,在皇城閑逛,然不過一天,便已厭倦,於是當即決定找個地方暫居。
正巧,在茶樓休憩之時,隔座兩個小公子正在談論鬼當山之事,琉琰聽言一時好奇,便決定去鬼當山探看一番。
夜已深,清平村家家燈火已滅,卻有一道白色的身影行走在小道上,形似鬼魅。
這人便是琉琰。
原本琉琰想從小道上山,但行至清平村後,沿村中大路行了一整圈,也沒發現一個上山的岔口。
確定四周無生人氣息,他起身飛升至半空中,發現,鬼當山屬尖峰,山下圍了整整一圈河水,清平村的村落也是依水而建,便使得整個村子如寬頻般在山下環成一圈,將鬼當山包裹在內。
看來,想去鬼當山,依地行走怕是不通了。
於是黑夜中只見銀光一閃,那道身影便已經消失在了鬼當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