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野外游戏
小说: 明明是我先爱上你的 作者:三百里加急兔子 字数:1244 更新时间:2019-09-23 08:01:21
林迷城拿着手电筒在细密的雨水中迅速的搜索。
手电筒是带他来的司机送的,在雨水中发出透亮的光辉,看来是防水的。
林迷城一擦眼睛上的雨水,他身上的衣服全湿透了,但他的手如钢钳一般拽着手电筒,另一只手分着面前杂乱的野草。
一个小时过后,林迷城穿过几个坟包,路过一条河,可是别说草屋了,连个人都没有。
是不是被骗了?
林迷城咬牙切齿的打开手机,无比熟悉的按着洛璃的手机号码,来来回回拨了五六次,都无人接听。
“妈的,”林迷城一边骂,一边拨打110,但是手机突然滴的一声自动关机。
……
还没等林迷城摔手机,他的背心突然一痛,胸中一股灼痛感袭来,脸上一阵麻痒,他一抬头才发现自己被踢倒在地,还来不及抬头,面前就出现一双军色皮鞋,上面却未沾染玉珠,雨水滴到皮面上,自然的落进泥地里。
“你是谁?”林迷城抬头去看,想看清楚面前的人影,雨水却使他视线模糊,看不清眼前的景象。
“一个人鬼鬼祟祟的在这荒山上,说,是不是匪徒?”
来人声音傲然,透露着浓浓的不屑与傲慢,这感觉就像平日清淡饮食的人吃到一块辣椒,辣的人极不舒服。
林迷城想说些什么,抓着手电筒的手却被人踩住,那人笑道:“焕子,你不是手电筒没电了吗?这个是你的了。”
“好勒,大少爷。”另一个更年轻的声音叫道,笑嘻嘻的尾音带着一点恶趣味。
“什么大少爷,再喊那么肉麻,小心我打死你。”
两人谈笑声中,林迷城吼道道:“我还没有同意把手电筒给你们。”
“呵呵。”那个被称为“大少爷”的人笑声令人背脊发麻,他的脚慢慢的把林迷城的手踩进泥里。
虽然手掌心贴着的是比较柔软的泥地,不是城市坚硬的地板,但是手指骨节咔咔作响的声音,并不是幻觉,林迷城感觉到刺骨的疼痛。
从小到大,林迷城就没有吃过这么大的亏,只有他揍的别人满地找衣服,还没人敢怎么对他!
“你这个小人!”若不是他偷袭,林迷城一定能打死他。
“小人?”他收回脚,傲慢的抬起头,把过长的刘海往后脑勺一抓,冷声道,“你是第二个这样骂我的,算了,给你留着手电筒赶快逃命去吧。”
“你!”林迷城有些气急,怒气在他胸口横生,随即转念一想这三更半夜的,谁还会在学校后面的荒山上?除了能绑架洛璃的土匪还会有谁?他们的行为也很像。
“你什么你?”那人截断他的话,“我劝你最好老实交代把洛璃藏哪里了?”
……
林迷城咬牙切齿:“我也是来找他的!”
“找他?”那人明显怔愣了一下,语气里充满怀疑和不屑,“就你?身上穿的破破烂烂还是洛璃的朋友?啧啧,长相是有点……”
林迷城气的想骂回去,可是转念一想,自己确实比不上洛璃,不管是从什么方面。
第一次,林迷城觉得自己配不上洛璃,也许对洛璃的折磨,并不是什么爱不爱,而是自己本来就比不上,没有门当户对,没有奢侈多金,这让林迷城内心感到极其不安,所以林迷城想要折磨他,让他屈服,让他穿着豪华与名贵,服服贴贴的跪在自己的脚边……
林迷城还没有愧疚的很完全,胸口就被人猛地一踢,他疼得翻转过身来,面朝天空。
他长着嘴大口的喘气,冰凉的雨水落进他的喉咙,呛得他猛烈的咳嗽起来,视线依旧模糊一片。
“果然是你。”上面的声音冷冷的“林、迷、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