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野外
小说: 明明是我先爱上你的 作者:三百里加急兔子 字数:1083 更新时间:2019-09-23 08:01:20
一捧冷水浇在脸上,冰冷刺骨。
两只修长的手撑在洗手台的白瓷上,林迷城的脸上还挂着水滴。
他轻轻的喘着,缓缓的抬起头来,看见镜子中的自己,鼻梁高挺,眼神迷茫,薄唇抿成一条线。
事情好像不对,远远超出他的想象,洛璃之于他是个意外,可能是洛璃长的好看吧。
林迷城抬手捂住自己的胸口,很快又缩回去,妈的,只要一想到洛璃,他的心怎么跳的那么快。
镜子里忽然又印出一张侧脸,漂亮瘦削,他从裤袋里拿出纸巾,轻轻的给林迷城擦脸,声音淡淡的:“你害怕了?”
林迷城抓住洛璃的苍白手腕,把他拉进自己怀里,让他听自己的不停鼓动的心跳,皱着眉头说:“如果我说我喜欢你,你会不会很高兴?你成功了,尽管被你强逼着,我的追求者被你气跑,我也喜欢你。”
说完这一番表白,林迷城掏出口袋里的铂金戒指套在洛璃的无名指上,戒指并不是崭新的颜色,光滑的戒面上镶嵌着一圈纯白的玉。
而林迷城的左手无名指上也带着一枚戒指,纯金的,刻着繁复古老的花纹,仿佛一个诅咒紧紧的束缚着他的手指。
这对戒指,一看就价值不菲甚至可能是价钱连城的古董工艺品,林迷城这个靠着兼职和白女士的薪水过活的自然是买不起。
今天早晨,趁着洛璃和林讶在书房里秘密谈话,他在林讶推过来的推车上,密密麻麻的白玫瑰中翻来找去,他想林讶不可能就只带这些玫瑰。
果不其然,林迷城翻出一套西装,就尺寸来看,与他刚好合身。
他从上到下只穿一条内裤,尽管他脸皮厚,但也架不住光着去上课。
于是他连忙穿上西装,回到洛璃的房间,在穿衣镜前整装自己,平整的衣衫熨贴在他身上,衬得他青春盎然的脸更加儒雅成熟。
“真是一件增龄神器……”林迷城摸摸自己的脸,“洛璃好像没怎么穿过校服,这小子是想装成熟。”
林迷城喃喃自语,突然发现笔挺的西装口袋有些微微的凸起,伸手进去摸索,凉凉的,像是两个圆环,拿出来一看,是两枚戒指,过于精致却不是崭新的。
他想到洛璃说到的结婚,这是明目张胆的向他求婚,当然洛璃希望他是自己自愿的,自己亲手将戒指戴在他的手上。
不过短短几个小时,他终于选择给洛璃戴上。
洛璃摊开手看那枚戒指,眼尾通红一片。
林迷城撇撇嘴,移开视线,不去看洛璃,抬手推开他,看了眼虚虚掩映着的厕所门,冷声道:“别在这里哭,丢林家的脸。”
“我们去丹麦结婚吧。”洛璃兴奋道,他推着林迷城进厕所的隔间,顺带把门锁上,垫起脚尖要去吻林迷城的唇。
林迷城实在受不了在厕所干这种事,特别是洛璃紧紧的贴在他身上,恨不得来一场激/情的架势。
两人一个推,一个贴,在厕所里撞来撞去。
“咚咚咚”的手掌拍墙的巨响传来。
两人瞬间停下来。
隔壁间不耐烦的声音传过来,大吼道:“你们能不能不要那么激烈,要搞回家搞,大哥我还要听英语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