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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世至宠

    也叫《美人乖乖让我爱》 直到遇到的那一刻,帝殇才慢慢明白,来到异世只为和他相遇,所有的一切都不再重要,这一生,只愿把他捧在心上,疼着爱着,一丝伤害都不要有…… (特例文案:) 其实赤城的人都知道的,除了凤宇欢惊为天人的容貌和那双独一无二的蓝色眼眸,就是他挂在脖子上常年不离身的玉绳穿金珠了,一开始也有人笃定他脖子上挂的饰物一定是件不一般的灵器,只不过外表比较像金珠罢了。但后来凤宇欢用时间证明了他带的这个东西真的只是金珠,除了可以买东西,绝对毫无用处,直接打破了一堆人的幻想与探知。   这种做法直接使赤城人对于他们少主的盲目崇拜成倍翻涨,深深为凤宇欢与众不同的想法所折服,有条件的也纷纷回家偷偷在金珠上穿了根线戴在了脖子上,以求得到少主的保佑,可是这种风气没有持续多久就被某个极度恋弟的小气城主一道:“谁再敢在灵珠上穿洞,发现一次,便缴罚一万金灵珠”的法令给禁了下来。   当时不少人还猜测少主脖子上挂的东西一定是城主送的,不然少主又怎么会宝贝这么长时间,却不想那个送金珠项链的人不但和凤家没有一星半点的关系,甚至和这个世界都是脱离的……    腹黑毒舌强大忠犬攻✘清冷睿智强大美人受

    第三十八章 特殊体质

    小说: 异世至宠 作者:懂懂小六 字数:2249 更新时间:2019-09-22 12:52:04

    遭到拒绝,帝殇也不急,只悠悠地说道:“那好,我也不问了,可是凤城主说的请恕在下也无法好好应承。”

    他话锋一转,忽而笑得极为开心,“但我既已知道有问题,日后也可以去问欢儿,他对我从不设防,自然会告诉在下。”

    “你!……”

    凤宇非自然知道他说这些是为了刺」激自己,但也不由得一梗,想了想自己弟弟对人家的态度,更是烦躁地一咬牙,

    “罢了罢了,告诉你也无妨,反正你也翻不出什么浪来。”

    他本想把手肘搁在一旁的桌上,却发现桌子早就惨死在自己的一掌之下了,就只好十指交叉放于膝盖上,直直地盯着帝殇,“至阴之体,至纯之血,至清之气,这三种寻常人终其一生都得不到的东西,小诺一出生就有两种。”

    “那两种是……”帝殇忍不住打断,却听得凤宇非接着说道,

    “至阴体和至纯血,帝少跟随白道人多年,应该知道这两种的效用。”

    帝殇缓缓地点了点头,他本来是不知道的,在雪域的这么多年都用来修炼,自己基本上没有接触过药理,也不应该知道,可就在八年多前第一次服用“灵佛”打通经脉过后,白无涯就毫无征兆地跟自己提到了这些。

    至阴体是天生就有的,后期无法修炼,存在于极少数的修士身上,不论男女,拥有这种体质的人最适合修炼采补之道,通过与人双修来增长自身灵力,遇到修练采补功法的人,寻常修士避之不及。

    可事有其反,若是有了这种体质却未修炼邪术的人就会成为上好的炉鼎,成为这一整个世界的猎物,将至阴体的人作为炉鼎,只要必要的时候泄泄欲就可以抑制心魔,稳定且快速地增长修为,这种走捷径却毫无反噬的东西绝对比任何丹药灵宝还要诱人百倍。

    而至纯血相较于至阴体只贵不贱,至纯血一滴便可解百毒,拥有至纯血的人也是百毒不侵的体质,用至纯血炼制丹药则各个都是灵宝阶级。

    与至阴体不同的是至纯血基本没有天生的,只有在后期调养,但调养所付出的价值也是极大的,需把一个正常人切断全身筋脉放入用千万种灵药熬制的药水中浸泡,每日一次,一次不低于半个时辰,直到全身的筋脉重新长出,再割开动脉放出大量血水接着泡制,反反复复,直制全身上下的血都被换了一遍才停止。

    药养之后便是毒养,每日饮下不少于三种的剧毒之物,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让体内调养过的灵血与剧毒作斗争,赢了就活下去接着服毒练体,死了便是最好的出路,如此下去,直到身体已经对所有的毒药都没了反应才算是成功,其间所经历的痛苦不是常人可想像的,被调养的人也是九死一生,一道工序走下来,每二十人能够活下来一个都算是好的了,更不要说要从头练到尾了。

    不过因为此法拥有至纯之血的人也被称作药人,简而言之,用药养出来的人,一般大宗族的宗主或者主城的城主财大气粗,都会买几个药人放在家中,药人就是一颗行走的灵芝仙草,他们呼出来的气都带着灵气,就算不为了解毒炼丹,养一个药人作为寻常侍寝之人对于修炼也是大有裨益。

    一开始还奇怪白老为什么要给自己科补这些,原来是因为凤宇欢就是至阴体和至纯血!

    帝殇忽而想到凤宇欢身上那股挥之不去的好闻味道,以及他对于气息的敏感度,总算是明白了,一个浑身散发的灵气的人,味道能不好闻吗,而药人的嗅觉总是异常灵敏的,自然对于他人的气息十分敏感。

    可是他的欢儿怎么会是药人?他可是在八年前打通灵脉后就发现欢儿身上的味道好闻了,难不成凤宇非把人送到雪域是为了做这事?

    这个念头一兴起来就被帝殇给狠狠地扇飞了,他宁愿相信凤宇自己非炼自己,也不可能相信这个宠弟狂魔会做出这种丧心病狂的事情。

    “欢儿为何会是至纯血体?”想不到,他还是虚心问了。

    “因为我父是药人。”凤宇非并不避讳,说到“药人”两个字也十分的坦荡,仿若对自己父亲是药人一事还感到小小的自豪。

    从很久以前药人就被有权势的人养在身边作为侍宠,地位连炉鼎都不如,所以到现在药人已经算是和宠物挂钩了,一个药人是自己的父亲或者母亲,这在其他大家族子弟中绝对是耻于开口的事情,到了凤宇非口中却变成了骄傲。

    其实帝殇对于药人的情怀是与凤宇非一样的,在他看来,能成为药人的人都是熬过了酷似满清十八大酷刑而屹立不倒的人,怎么不值得人尊敬,不过世间少有听说药人的后代还是药人的事,所以他一时也没有想到这点。

    “令父可真是厉害。”帝殇由衷感叹,眸中满是认真。

    “帝少别以为恭维我父,我便会对你改观。”凤宇非轻轻哼了一声,但不可否认心中对于帝殇的好感多了一些。

    帝殇顿时哭笑不得,“是,但我并没有恭维的意思。”说实话,私下相处起来,这个未来大哥和欢儿在性格方面还真是相似啊,真不愧是亲兄弟。

    凤宇非并不知他心中的那些比较,只是轻咳一声就接着道:“你既然知道至阴体和至纯血,就应该知道它能引得多少人窥伺。”

    “这个自然清楚。”帝殇点头,这两种东西任何一样都会成为别人疯抢的对象,而且怀璧其罪,得到了它们也等同于得到了天大的麻烦,不过帝殇并不觉得自己有了什么麻烦,相反还觉得算是大赚了,同时拥有至阴体和至纯血,他的欢儿果然是无价的宝贝。

    “我自会努力护欢儿安好的。”

    凤宇非微愣,眸中划过一抹欣慰,但随即便被忧色取代,“帝少能这样想当然最好,可我既然提出来自然有必须要护住小诺的必要……帝少可知道药人的血液都是自生极慢的,所受伤口也好的比一般人慢上许多。”

    “这个也听白老提过。”帝殇皱起了眉,他倒是忘了这些了,净想着这两种体质人有什么好处了,“不过一般不是用特制的百合药粉便可以止血,治……”

    他说到后面看到凤宇非的神色变化,突然背后一凉,怎么也说不下去了,“一般不是”……他怎么漏了,他的欢儿不是一般的药人,更不是一般的至阴之体。

    “那,大哥所说的至清之气,又是什么?”既然至阴体和至纯血都是利大于弊,那这个至清之气就绝对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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