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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繁华落尽·中长篇古风小说

    老是写甜文写的我手痒,开个虐坑。 花开花落又一朝,不痛不念自相忘。 原创古风中长篇小说集,因为本人玩剑三咳咳,所以可能会写同人。 另外,做这是一个喜欢be的人,还是希望喜欢he的妹子承受住。谢谢。 be居多

    长枪独守大唐魂(1)

    小说: 繁华落尽·中长篇古风小说 作者:抠脚大渣 字数:2539 更新时间:2019-09-21 15:40:52

    “今日府外来了个万花谷的医者,说是来帮忙的。”今天,小傻子还是勤勤恳恳地给自己说着这天策府里里外外的事情,穿着一身红衣的女子淡淡一笑。

    “你还是好好管管你自己吧,别等狼牙军入了城,吓得屁滚尿流。”女子不怀好意地看着小傻子。身为女子,保家卫国本来就不是分内的事情,可是她常缨不一样,爹爹从小就教她熟识兵法和长枪,她一心只想提起长枪保卫这大唐盛世。

    如今的大唐可是比不上以前了,想了想,心里又多了几分哀愁。

    虽然如今狼牙军已经兵临城下,但是她内心更渴望和这些狼牙军痛痛快快地打上一仗。

    她不是没有上过战场,经验总是有的。可是小傻子不一样,小傻子是前几日参军的,不知道为什么,常缨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傻小子,他有名字,叫宇宏,不过呆头呆脑的,自己也就喜欢叫他小傻子了。

    “小傻子,你有没有想过,有朝一日当上大将军啊?”常缨虽然不是漂亮女子,但是眉目清秀,加上这一袭红衣,也就更加明艳动人了。

    小傻子摇摇头。

    常缨摇摇头,叹了口气:“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

    小傻子还是不太明白,常缨也很无奈。在这来来往往的军人之中,一抹金色却入了眸,那是一个白白嫩嫩的世家弟子,重剑背在身后,脸上带着几分凝重。

    “小傻子,瞧见了吗?那就是藏剑山庄的人,和咱们一点都不一样,人家钱多得是,你以后要是入赘,就找藏剑山庄,准没错。”常缨虽然是这么说,小傻子却不乐意了,急着辩解:“我要是娶媳妇……我也……我也娶和常缨你一样的……”最后的一句话声音小得只有自己可以听见。

    也许是自己的目光太过于灼热,藏剑山庄那位公子回头瞥到了常缨,缓缓开口:“我们藏剑山庄可说不准要不要你们天策府的人呢,你们在战场上东奔西跑,不着家。而且哪日长枪再也提不起来了,我们山庄的姑娘可就成了寡妇了。”

    听到这句话,常缨恼火起来,虽然征战沙场的确是很危险,但是这个人说话未免也太过分了。

    小傻子自然之道常缨的性子,想要阻拦,却已经迟了。

    “话别说得太满了,敢不敢打赌?要是我一年之后还能在战场上活下来,你就给天策府磕三个响头?”常缨拿自己的性命打赌,那位公子似乎觉得有些诚意,点了点头。

    周围天策的军人看见了都纷纷劝阻,毕竟生死这种事情在这样的乱世很难说。

    深夜。常缨辗转反侧睡不着,明日和狼牙军必然有一战,也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就这么死了。但是既然约定已经赌下,就绝不反悔。

    第二日,战鼓打响,常缨整理了一下长发,披上盔甲,抬头看了一眼这残破不堪的天策府,战火仍然在飘扬,昔日四处奔跑的小狼狗也不知所踪。

    “喂,你可别今天就死了。”不知道是谁说话这么没礼貌,回头一看,正是昨日那个藏剑弟子。

    “哼,让你看看我的英姿。”常缨不屑地冷哼一声,擦了擦自己的长枪。

    藏剑弟子也很无奈,拍了拍常缨的肩膀:“看见东边那棵杨柳树了吗?你若是没死,就去那找我,看不见我的话,喊我一声兴许我会从天而降。还有,我叫叶岚。”

    既然对方已经说了自己的大名了,自己不说的话,总觉得没有礼貌。所以常缨很礼貌地点点头,回了一句“我叫常缨。”

    小傻子看着常缨和那个藏剑弟子如此亲密,心里有些担忧。

    “小傻子,害怕的话就站在我身后。”常缨说完,小傻子摇摇头,乐呵乐呵地提起自己手中那把闪着银光的长枪,在阳光下有些刺眼。

    城门打开,两兵交战,常缨挥动长枪,所向披靡,狼牙军的鲜血四溅,小傻子也不甘示弱,将常缨刚交给他的战八方漂亮地打下,狼牙军就倒下了几个。

    东边的柳树上,叶岚眯着眼睛看着不远处正在奋身战斗的女子,不一会儿又闭上了眼睛。

    “你不会喜欢那位女将军了吧?”一位男子抬头看着这与嫩绿格格不入的金色,问道。

    叶岚看眼前这个男子一身紫衣,如墨长发随意披散,看起来倒是有几分万花谷弟子儒雅的味道。

    “说不准。我不想当寡夫呢。”叶岚调皮一笑,抱着自己的重剑又睡去了。紫衣男子摇了摇头。

    常缨打了一个漂亮的胜仗,虽然说没有能把狼牙军打得落花流水,但是也算是比较顺利的一次了。常缨神不知鬼不觉地走到了东边柳树下,看着树枝上那个熟睡的男子,一个坏念头在心中萌芽。

    “常缨战死沙场了,这么年轻的姑娘,可惜了。”常缨捏着鼻子,拉着奇怪的调子说道,叶岚突然一个转身就跳下了树,看着眼前嬉笑的常缨,瞪了她一眼。

    “生死是拿来开玩笑的吗?我还以为我的这三个磕头一辈子都……”叶岚的语气里还掺杂着担忧,常缨看他是动了真格,只能吐吐舌头。

    叶岚看到常缨平安归来,总算是松了一口气。他与这个姑娘的打赌不过是无心的,他也不想这个姑娘家就这么死了。比起一条性命,他更愿意三个磕头。

    “你们天策府还打算打到什么时候?”叶岚突然问了一句,常缨思考了一下,然后露出笑容,叶岚第一次看到她露出这样的笑容,带着惨淡。

    “谁知到呢,兴许哪一日狼牙军决定撤退了,兴许哪一天……大唐没了……”常缨叹了口气,随手捞来了一坛酒,闻着酒香,人也好像醉了。

    叶岚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天策府的人都执念于大唐,非要把命都给了大唐才甘心。

    “因为,我们是东都狼。我这一生,就是死了,也要念叨这首诗,它是我所有的信仰了。”常缨浅尝了一口这酒,虽然有一些烈,但是却是她爹爹最喜欢的酒了,入口醇香。

    常缨看叶岚没有动静,嗤笑了一下:“你这样的世家子弟,怎么懂呢?”

    “长河落日东都城,铁马戍边将军坟。”叶岚接了话,常缨愣了一下,满意地点了点头。

    “尽诛宵小天策义,长枪独守大唐魂。”常缨念完了诗,抬眸看了一眼叶岚,“我若是有了喜欢的人,心里也会不舍了吧,不舍这人世间,贪生怕死……”

    叶岚低头,眼前的女子脸颊微微一红,没有平日里的嚣张,只是如一个普通女子一般。

    那一夜,她喝醉了,他送她回了军帐,他心底从此就多了一把长枪,难以舍下。

    他和师父闹了矛盾,从藏剑山庄跑了出来,虽然没有参军,可是他还是光明正大地留在了天策府,不曾料,这里的人就连女儿家,也这样的让人觉得心疼。

    天策府的人,不能拥有爱了吗?

    日复一日,他每日除了看常缨练长枪,就是和她一起聊天。不知不觉,两个人关系都已经像朋友那般好了。常缨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忽略了小傻子一段时间了,直到小傻子有一日跑来问自己是不是喜欢上叶岚的时候,她才意识到自己多么可笑。

    某一日,叶岚突然收到藏剑山庄的来信,非要让他回一趟山庄,常缨心里不知道怎么有几分不舍,。道了别,那金衣的少年策马而去,常缨才觉得,比起第一次看见他,确实是消瘦了许多。

    殊不知,这一别,就是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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