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魔皆由人来
小说: 穿越之财神驾到 作者:猫咪叫狗蛋 字数:3162 更新时间:2019-04-25 13:44:49
韩晓整整昏睡了三天,三天里他的神智进入了一个特殊的空间,这里是一处宅院,农家小院中的一处石桌旁,他就在这里坐了三天。石桌上漂浮着一本书,书上盘腿坐着一个小老头,形象与他人间传说的土地老人很相似,挂着葫芦的拐杖,须发皆白,慈眉善目,只有正常书本的高度。见他出现在石桌旁,便笑呵呵的说:“万年不曾有人打开这本破书了,终于又有倒霉蛋过来了!哎哟,我老人家也是多少年没见过活人了!”鼻尖耸动使劲的嗅了嗅,放佛真能闻到活人的气息。
韩晓:“……”怎么和想到的不一样?
“哈哈,哈哈!”韩晓的表情取悦了老者,他长及下巴的眉毛滑稽的抖动了两下,哈哈笑个不停,“小毛孩子,是不是很惊讶?没什么好惊讶的,等你见得多了就知道了,这些修仙的一个个的都是神经病,人前一套人后一套算轻的,我跟你说啊,这些人啊他们活的时间太长了,经得多见的多,神经不正常才正常呢。老天爷让人活百年,富也罢穷也罢,乐也好苦也好,百年后都尘归尘土归土,落个干净,这是天道定好的。这帮子孽障要修仙改命,活过王八活过龟,这长生牌算好的,那些人不人怪不怪的,等你见了就知道了。这有个百花宫啊,这帮小娘们把自己都弄成了花,还有那个……”
韩晓木着脸听着,好不容易等老头歇口气还要往下说,他赶紧拦着:“老爷爷,您真是见多识广,可是您还没说您是谁呢?还有,这是哪啊?”
书灵仙哽了一下,喉头滚动把一肚子的话吞了回去,讪讪的咧了咧嘴,道:“呃,这个,恩,太长时间没见着人,话多了,话多了。”他手放在下巴上,长到下巴处的白色眉毛抖动,好不滑稽。
“《修神经》应运书灵见过尊主!”他收起玩笑的神态,肃穆而立,抱拳施礼道,“此间变是书中,尊主要阅读此书,请跟随小老儿进来。”说完飘散与书中不见了身影。书本落于桌上,打开到第一页的位置,韩晓眼前一花,已经到了书中世界。
千意万念皆成仙,修神修仙先明见。
书灵拐杖滑动,书中内容在韩晓眼前一一闪现。
“两个十二万九千六百年前,人类跨越天道限制,夺天地灵气,得大法力成大能力者,人族给天地主角,占据此世界主导。由天道感应,神庭建立,立三清四帝六方,三十六星宿,七十二地煞,后三百六十五位八部正神归位,这些就是肉身飞升者。另有神魂三千六百五十八位为草头神,在人间各司其职,拱为神庭。此后人间留下升仙途径。正神之法被舍弃,只余分为两条。一条身魂齐修,破除天道屏障,升入仙界为地仙,自由自在不必承担司职。另外一条便是修神,在人间化身无数,收信仰之力,成为专司神,天道承认后神魂不灭,与天地同寿。”
书灵的说法和沈檩没有区别,只是更加详细,韩晓不住的点头。
“书灵仙,神魂修炼的话,肉身会怎么样?”若是舍去肉身,不就成鬼了?
书灵拐杖连点,晃的上面葫芦摇摆不止,“大道三千,本源为一,殊途同归。神魂不灭,肉身并不重要。世人愚昧,一心认为身体与神魂同修,夺天地造化度无数劫难,经天劫加身便可成仙,其实这条路千难万险,即便成了神仙,一着不慎,万劫不复,再无回头路可走。修神魂得信仰,人间人族不灭则万世永存。岂不闻七大圣人,又六位借助人间信仰之力成圣。”
“你说的七圣是鸿钧老祖,女娲,老子,元始天尊,通天道人,西方的接引准提?”
“呵呵,人间道教这么称呼他们。鸿钧老祖实力最高,开天辟地后收教化功德成圣,已经合道。女娲为妖族圣人又是人族之母,得两方供奉不灭。老子开道教,元始天尊开儒家,通天道人身化孟子,成亚圣,然仍不可成圣。后为荀子,墨子,开法家与工家,另立教派方成圣。都是借助人族的教化之功。西方两圣也是开天前洪荒神魔转世,但是本身实力不够,后立教佛,化万物为己有,开辟西方佛国,广收信众,这两个老东西,可是把信仰之道利用到了极致。”
书灵眼中凶光一闪而过,那一瞬间,韩晓几乎以为面前不是一个手掌大小的书灵,而是一头洪荒巨兽。
“前,前辈,元始天尊开儒家?我没听错吧?”噢噢噢噢!!!大八卦!两股战战也无法阻挡他燃烧起的八卦神念小宇宙。韩晓伸长了耳朵,唯恐漏掉书灵回复的任何一个字。这与中国封神演义的说法倒是不谋而合。元始天尊和孔子的理念确实相近,通天道人和荀子,几乎是一模一样的性格!
书灵头也不回拐杖点动,书页再翻。
“元始天尊全称玉清紫虚高妙太上元皇大道君,以大法力蒙先天之灵,入俗世化为孔丘,他礼敬老子,故又名仲尼。哼,后来巫族转世的始皇帝嬴政焚书坑儒,便是因为元始天尊曾说过,儒者,人之需,他类勿扰。这老匹夫还说什么有教无类,既然是有教无类,为何妖族巫族不在其列?简直岂有此理!”最后一个字音低沉,几不可闻,韩晓却觉得梦中世界在晃动,似乎就要崩溃。
“前辈!”
书灵胡须眉毛在这静止空间中翻飞,许是韩晓的疾呼唤醒了他,只见他长呼口气后,一切归于静止。他似乎不愿再继续刚才的话题,拐杖连闪,书页快速翻动,无数个字翻滚着在韩晓眼前飞过,在飞过的一刹那被他捕捉并牢记。过了半晌,这本《修神经》的所有内容,已经印在了韩晓的脑子里。
“多谢前辈!”
“不必!尊主,我刚才说的话你最好当没听到,否则,对你没什么好处。”书灵似乎恢复了正常,他面目和善的道,“方才我说世人愚昧,其实也不全对,其中奥妙,不知你可能参透?”
韩晓想了想,不由笑了。上辈子的地球生活中,修真者在不在他不知道,毕竟即便有那样的存在,也不是他一个普通人能接触到的。不过,神仙,尤其是书灵口中的需要人供奉,汲取信仰的司职神仙,恐怕是早已不在了,毕竟连灶王爷都不贴的现代社会,庙宇也变成了敛财之地。这个问题,并不难回答。
“不过是人心易变罢了。”人便是如此,会选择靠自己的力量修真,哪怕是要经过千难万险,哪怕天劫难度,而不是把希望寄托在人心上,这也是人的天性。只要能选择,所有人的都会选择把握自己的命运,绝无例外。
“好,好一句人心易变。那你还选择修这《修神经》吗?”书灵问道。
“修啊!一定要修!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我修神为人,人心虽易变,人情却能长留。我不舍人,人不舍我。”
韩晓回答的毫不迟疑。他说到底只是一介凡人,修真对他来说太过渺茫,相对来说,人间信仰成神反而更容易接受。在他熟悉的前世,武圣关羽便是信仰封神,何况很多地方包括他小时候在奶奶家,也有听过人死后变成城隍的传说。人士群居动物,任何人的价值只能在群体中体现。枭雄英雄,不过是凡人堆砌,神,也不过如是。
书灵笑笑的看着他,似嘲笑又似鼓励,他说:“人心至善,人心至恶。如今的所有神魔,皆由人心而来,人族,确实是参不透的存在。少年人,道途艰险,希望你不会后悔今天的决定。此经是大能者编著,成正神之经,你完全可以肉身成神。不过修《修神经》就与人族有了因果,你要小心把握,佛畏因,仙畏果,你好自为之!”
书灵抬起一只脚,向韩晓胸口踹来,他睁大了眼睛想要呼叫,谁知那只脚由小变大,速度极快,就在他话要出口的瞬间,直蹬在他的胸口,将他踹离了书中世界。
与消化金蛋蛋给他的神念不同,那只是简单的常理知识。沈檩打入他体内的灵根在改造他的身体,《修神经》就在他的灵台之中传授他修仙之法,三天时间也不过只是领会了皮毛,灵根完全入体之后他还是个凡人,时间再长,他恐怕就醒不过来了。
韩晓猛地醒来,却发现他连未出口的惊声尖叫叫出来的力气都没有,眼皮勉强打开,一张小黑脸便出现在他的眼前。
“喝。”沈梧手里一只白玉葫芦,葫芦口放在韩晓嘴边,一丝凉意便顺着干裂的嘴唇进入他的身体,甜丝丝的液体,滋润了干涸三天的身体。一丝暖意从丹田出现,扩散到四肢,他的手脚渐渐有了直觉。
“这是怎么回事?”一阵睡意袭来,韩晓眼皮重如山,疑惑的呢喃道。
“灵根融合,梦中修法。两者一起进行,你的身体和神魂都承受着很大的压力。玉露会滋养你的身体和神魂,你睡一觉醒来就好了。”
韩晓眼皮开合两下,终于还是难敌睡意,再次陷入了睡眠,这次是真正的睡觉,温养精神。他想着等他醒来,一定要问问,为什么正神之法会被舍弃?
作者有话说:赶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