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 简介
  • 收藏

    [穿书]男主总想毁灭大陆

    黑化深井冰多疑缺爱攻×穿越面瘫三观不正吐槽受 林慕修在烂尾的书下留下负分长评,作死地立下flag后穿成书中与自己同名的反派男配了……对于丧心病狂的黑化主角,林慕修表示:和想要毁灭大陆的中二深井冰怼上什么的傻子才会做! 然而命运这小妖精就是这样磨人,林慕修依然逃不过黑化男主的手掌心。 “哥哥,你居然敢看那个女人……我要毁、灭、大、陆。” “……”那个女人是你的后宫啊男主宝贝!一言不合就毁灭大陆威胁我是闹哪样? 本文又名: #苦逼男配的成妻之路# #穿越之我才是女主# #撒旦之恋:爱上惹火男配#

    17.金龙分娩【已修】

    小说: [穿书]男主总想毁灭大陆 作者:六鸽葛格 字数:1707 更新时间:2019-09-22 05:10:53

    情况尚不明确,林慕修不敢太靠近,就怕被波及。

    他只隐藏在巨树浓密的枝干间,远远观望。

    或许……等这些妖兽打得差不多了,他可以学习男主去浑水摸个鱼?

    毕竟这些妖兽是想要杀死金龙吞下兽核来进阶,对于她产下的蛋估计不会放多大的关注。只要掌握好时机,偷个蛋也不会有太大的危险吧?

    于是当攻击的光芒渐弱,灵力逐渐萎靡,林慕修蠢蠢欲动地慢慢站起,随时准备在攻击停止的那一瞬冲出去抢蛋。

    攻击突然停下,林慕修正要冲下巨树,却又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蹲下身子。

    一个模糊的身影从众妖兽围绕的中心地带飞掠而出。

    林慕修浑身一僵:这踏马是谁?不会是祈麟吧?可是他那炼气期的辣鸡修为怎么可能冲得出来?还冲得这么快?难道是……

    此人宽肩窄背,身形挺拔。身着黑色披风,奔跑弹跳时披风飞扬开来,别提多潇洒多装逼了。

    飞掠出攻击范围后,他似有所感地回头往林慕修的方向一望——

    深邃迷人的眸子,黑黝黝带着锋利的光。高挺的鼻梁,性感的嘴唇,饱满又不失强硬的质感,唇形姣好唇线深陷——这样的唇,很适合接吻。整张脸如同刀削斧凿一般,俊美如天神。令人不禁感慨,造物者如何将世间所有的少年之俊都加在了他的身上。仅仅一张脸,就能将九天上的仙女迷得神魂颠倒。没有女人或是女孩能逃过他的魅力。

    没有错!上面那段是原文中对男主相貌的描写,作者恨不得把一切形容人帅气英俊的词汇都给男主亲儿子用上,杰克苏到不行!

    林慕修一直对这种虚构出来的完美面容嗤之以鼻,直到如今亲眼看到,才相信他丫的还就那么帅!那样完美挑不出任何毛病的脸,林慕修只那么惊鸿一瞥就能判断出来——这么帅绝逼是男主!

    小说从一开始就给了他根深蒂固的“男主很帅”的印象。

    不过男主怎么还能偷蛋啊!这光环也太强大了吧?林慕修和祈麟进入洞府的时候明显是百年来的第一个,否则传送阵根本无法启动。而同样的,他们启动后,就算是男主也无法改变他无法再次传送的情况。

    而男主也不可能在林慕修之后通过洞府后那条长到吐的通道来到龙形山脉。因为他明显比林慕修到得早,否则他根本不可能在妖兽们火力全开时冲入最中心位置。

    那么——男主他是直接来到这儿的?剧情被改变了?!

    林慕修突然心下不妙,或许擅自改动人物行为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原文中男主是被直接传送到金龙的“产房”里,所以下手特别方便,也就是这样才能完成这个似乎不可能的任务。

    而这一次,祈麟在没有主角光环的情况下不知道会被传送到哪里,生死未卜。男主却是依旧偷得了蛋。同样是传送,这区别怎么就那么大呢?

    所以说还是主角光环作祟么,呵呵。

    酷炫的男主只是远望了一下这个方向,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发现林慕修。在考验了林慕修的小心脏后便只是回过头朝着远方掠去,速度堪比金丹修士,而一帮被吓懵逼的妖兽们诡异地停顿了一下,大概是想到“别人家的孩子被偷了关我屁事”,他们继续打了起来……

    金龙却是发出了狂怒的龙啸,阵阵声波已经化为了实质,所经之处空气呈现波纹状,大片的树叶扑漱扑漱往下掉。

    龙息喷吐间,大量的妖兽被直接烧成渣渣,而一些强大的仙兽虽然也是精疲力尽力量大减,但此时却开了窍似的合力对付暴怒中的金龙。

    金龙的鳞片已经破碎了不少,因为生产,身后某处也流淌着鲜血。尽管如此,她依旧爆发出了神兽的实力,以透支生命为代价换取片刻的实力。

    这些该死的东西都得给她的孩子陪葬!

    最后,仙兽以数量优势成功制服击杀了金龙,然后为夺取兽核开始新一轮的群架……

    林慕修看着这残忍冷酷的一幕,目光冷淡。他不是圣父,没有多余的感情来同情金龙。他只是更加深刻的意识到——

    没有足够强大的力量,自己最重要的东西也保不住。

    林慕修凝望着男主远去的方向,唇角微微勾起:看来,我果然只有比你强才能继续活下去。

    足尖轻点枝干,林慕修步伐轻灵地朝与男主相反的方向行进。

    三天后——

    林慕修:……这踏马什么地方!

    没错,身为一名宅,林慕修根本没什么识路技能,自然是个路痴。

    特别是在这种千篇一律满眼都是树的森林里,那是更加找不到方向了。

    噫这儿好像来过?……这棵树真眼熟……我是不是绕了个圈?……

    虽然林慕修尝试过在树上做标记,但奈何树太多啊!看太阳或者看年轮什么的……呵呵你当这是在地球呢?

    所以,我们对于穿越一事适应能力一流的林慕修同学,在来到异界的几个月内成功迷路了。

    #路痴比穿越可怕#

    Email
    lovenovelapp@gmail.com
    Facebook主页
    @Lovenovel
    Twitter
    @lovenovel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