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小说: 他的罗曼史 作者:杀死一只知更鸟 字数:2603 更新时间:2019-09-22 00:42:44
【三】
回房后楚谙翻来覆去了一会,腹中空空,想起楼下宵夜和奶茶,赶紧趿拉着拖鞋跑下楼,自己用微波炉热热。
刘姐做的肉卷味道很好,热过一遍外皮还这么酥脆,咬下去唇齿留香,奶茶也好喝。
这么下去绝对得胖。
楚谙突然顿了顿。
胖就胖吧,现在胖成球都不打紧,能开动车就成。
吃到最后一个肉卷时厨房外面突然传来响动,楚谙赶紧把剩下的半个往嘴里一塞,迅速喝光最后几口奶茶,消灭罪证。
然而他并不能把盘子杯子一起吞下去。
老管家进厨房他时他正油着一张嘴,刚想说话,打了个响亮的嗝。
吓了管家一跳。
工作没多久就被人发现在老板家的厨房里偷吃……楚谙到处找餐巾纸,尴尬得要命。
管家帮他把收拾进碗橱的纸巾拿出来,微微笑着递给他。
擦干净嘴后楚谙更尴尬了。
“纸一般都放这儿,以后自己拿。”
楚谙点点头,又马上摇头,“以后我不吃了。”
“吃吧吃吧,本来就是让刘姐给你做的,前几天出去买的零食都吃完了?”管家亲眼看到他大包小包拎回来。
“……不抗饿。”
“早点睡吧,我现在醒了就睡不着,哎年轻人就是精力好打个嗝都能打得气吞山河……”
楚谙的头都快埋进盘子里。
“对了……”
走了几步的管家回头看他。
“沈……老板他知道不要紧么?”
“没事儿,只是刘姐辛苦点,她儿子要在也和你差不多大了,平时刘姐找你聊天你别烦她。”
楚谙点头,“李叔晚安。”
“盘子就放洗碗池用水浸着,明天有人洗。”
“我自己洗就行。”
“你洗不干净,放着吧。”
连一个碗都洗不干净的楚谙有点郁闷,不过大户人家有大户人家的规矩,他了解。
吃饱后躺在床上更睡不着了。
其实他想问管家,沈念到底是什么毛病,平时该注意些什么,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沈念就不用说了,救命的药他都不愿带在身上,可见他有多痛恨这毛病,或是马虎大意;管家肯定是清楚的,大晚上听了这话心里一定不舒坦,而且还让他知道沈念刚刚才发过病。
老人家不容易,还是别问了。
大概就是心脏病。
楚谙心想。
以后得好好注意老板。
之后几天沈念一直在家,楚谙暗自松了口气。
他希望老板这段日子好好在家待着,要是在外面有个什么突发情况,沈念正好心大得忘记带药……那他老板就要嗝屁在路上了。
心脏病,心脏病……
药,救心丸,还有什么?
楚谙发愁,连着眼神也忧愁了许多。
他以前没接触过心脏病患者,他的意识里心脏病就是胸腔内跳动着一颗定时炸弹,不知什么时候被吓着了,气着了,难受了,委屈了,就哐当一下升天了。
生在阳光里长在红旗下,从小到大所有亲人朋友都健在的楚谙,感觉压力很大。
在外要照顾好沈念。
他只能陪他一段车程,那就尽力使这段车程完美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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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念每天吃早饭时就能看见楼下餐桌上的字条,有时压在纸盒底下,有时在果盘下面露出个角。
——我十点钟回来,管家让我买巧克力,我自己再买点零食,要出去给我电话。早安。楚谙。
——早上起太早顺便帮刘姐买菜,出门给我打电话。早安,楚谙。
——啊突然好想吃大学城西街的饺子!刘姐骂了我一顿但我还是去了,她生气了说今天晚上不给我做夜宵,离太远把你的车开走了,你要出门的话等等我。早安。楚谙。
……
沈念每次看见字条就想乐。
字……丑得真挺有标志性,都说字如其人,看起来干干净净的一个小年轻怎么写起字来这么随意。
简直不能再随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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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谙的终极目的其实是练车,老板人好且懒,不怎么出门,也没过问他为什么每天早上都开车出门。
他拿到驾照有一段时间了,开车挺老练,自我感觉还不够稳。
他们一个住二楼一个住三楼,几天来没碰过几面。
沈念起得晚睡得早,一直是一个人吃饭,楚谙天天给自己安排得很紧,和沈念的饭点不一样,指望不上上下楼会碰见。
沈念由着楚谙出门放风,他眼里楚谙只是二十出头的小孩儿,爱玩很正常,开着宾利兜兜风不耽误什么。
有时也会留纸条,吃完晚饭后压在果盘下面——
“明天早上出去给我带包恰恰,原味就行。早安。”
“想吃枣糕,原味的。早安。”
“帮我告诉刘姐一声我想吃虾,要剥了壳的。早安。”
“给你留了吃的,快谢谢刘姐,居然比我的那份宵夜味道还好。早安。”
……
沈念的字很好看,铁画银钩锋芒毕露,字的主人却终日懒散,家猫一样。
不过……想到那种病,楚谙觉得沈念懒一点是应该的。
每天早晨出门他都干劲十足,问完所有人早安,接着给老板带话或买零食,顺便练车。
不,是练车顺便买零食。
这种日子过久了,他怀疑他的老板已经退隐江湖,在安心养老。
虽然他老板并不老。
周日楚谙自己给自己放假,下午窝在房里看书时沈念敲了他的门。
原来老板还是有正事儿的。
沈念一身正装,没系领带,外面套了件黑色大衣,有圈毛领。
楚谙正满房间给他找领带。
他第一次发现自己不止是司机,还得当好一个寻物GPS,沈念的房间每天有人打扫,仅仅只是打扫,东西都是主人自己放。
光领带就有两抽屉。
“没有浅灰条纹的。”楚谙又找了一遍,抬头看他。
沈念看看手表,“去买一条。”
“……”
这老男人还挺要打扮。
楚谙坐在店里看着沈念挑领带,导购小姐在他身旁轻声细语。
店里光线很好,进门时他瞟了瞟玻璃展架内小方盒子中的袖扣,标价那一长串数他都不敢数。以前,即使在他最春风得意的时候,他也没进过这种地方。
对这个阶层,他根本不了解。
温和的暖色光线下沈念的气色好了许多,有时微微侧耳听导购小姐讲话,嘴角噙了点儿笑意。
“这条我试试吧,还有刚刚那两条,有灰蓝色的么?”
沈念在镜子前,微微抬起脖子,从侧面看他的喉结很精致,甚至有几分性感。
导购小姐正帮他系领带,手上动作规范,脸很红。
每天早上帮这样一个男人打领结,大概是很多女人的梦想。
俊美,多金,气质风度一流,笑起来先勾左边嘴角,有点蔫儿坏。
楚谙正盯得起劲儿时沈念突然扭头,扬了扬下巴,转过身。
“这条怎么样?”
沈念系了条暗蓝色条纹领带,配上垂坠感很好的温莎结,他挑挑眉,等待回答。
“……很好。”
“大衣给我,”沈念伸出手,“去晚了麻烦。”
楚谙接过他手里的领带盒子,另一只手递过大衣,刚想表示一下这太贵重不能要就听见沈念讲,“这几条帮我拎着。”
哦。
出店门时沈念回头看他一眼,突然笑出来。
“买一条吧。”
楚谙摇头,摁了车钥匙,帮他拉开后座的门。
“一条抵我大半月工资呢。”
“李叔开的工资这么少?”
楚谙上了驾驶座系好安全带,看了眼后视镜里沈念惊讶的表情,的确不是作伪。
“是你的领带太贵了,”楚谙朝镜子里的人笑笑,“您这话太伤小市民自尊。”
“抱歉。”
“我开玩笑的。”楚谙发动车子。
一路无话。
到场时楚谙拒绝了泊车小弟,刚刚看见有家咖啡厅离这儿不远,他打算过去晃晃,到时间再过来接沈念。
沈念拉开车门时楚谙在驾驶座回头看他。
“你带了药么?”
沈念一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