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下)
小说: 都是弟弟惹的祸 作者:Metatron_朝羽 字数:5416 更新时间:2019-09-21 21:34:12
第二天,金在中带着郑瑾行坐上飞往J市的飞机,因为照顾郑瑾行的睡眠,他们的航班是早上十点的,下午将近一点才到达J市,金在中没提前联系金父,怕金父知道了又一个人踩着车子去到路口等他们,进入十一月的J市越来越冷,北风瑟瑟,还下着细雨,老人身体不如从前,金在中不想让金父那么累。
因为只打算住两夜,所以行李箱里仅带了简单的换洗衣服,等到他牵着郑瑾行的小手一步步走进X村时,各户人家的烟囱都开始冒着微微白烟,是晚饭的时间了。
金在中敲了半天门没人回应,最后只好从箱子里翻出钥匙把门锁打开,屋内空无一人,漆黑安静,金在中拉开绳灯,破旧的家具充斥着灰尘的味道,让他不由地掩住了鼻子。
他将郑瑾行带出屋外,搬了个小板凳让小家伙坐着休息,自己则给金父打电话,电话响了有一阵,正当金在中要挂断重新再拨时,他听到了大伯的声音。
金在中有些疑惑,为什么最近给父亲打电话都是大伯接的,而且,这个家看样子很久没有住人了,一点人气都没,他需要找到父亲问清楚,是不是有什么在瞒着他。
“在中啊...”大伯沧桑的声音响起,金在中坐在行李箱上,看着院子里种的两颗五米高的柿子树,那是在他有记忆时就存在的两棵树,每年的十月份,柿子就会成熟,母亲从集市上买来苹果,将它们和柿子放在一起藏在床底,十几天后柿子就被催熟了,他和金在英会第一时间尝到最美味的柿子,洋溢着天真烂漫的笑容,那是他为数不多的美好回忆。
如今,院子里掉落许多柿子,青色或黄色,硬的滚落在泥泞中,软的摔了稀巴烂,没法入口。
看到此景,金在中突然想到两个词:时过境迁,物是人非。
他的母亲不在了,父亲也患了病,随着岁月的增长,父亲会一天天老去,直至作古,永远离开他,可他现在回来了,却不知父亲身在何处。
金在中怔了片刻,听到电话里大伯在喊他才回过神,“哦...大伯,我爸呢?”
“你爸...”电话那端的人犹豫了下,回道:“他挺好的。”
“我知道,我是想问我爸他人呢?我现在在家里,屋里没人,他是去别家做客了么?”
“什么?你在家!”
“恩,刚来。”金在中对大伯言语中的意外表示理解,毕竟今天是周五,谁都没想到他会请假大老远的过来,这也是他故意这么做的,他总是心神不宁,觉得自己被人蒙在了鼓里,思来想去,都觉得父亲这事没那么简单,所以他突击过来看望父亲,结果还真没让他找到人。
“哦这样啊...那你来我家吧,你爸他最近都没在家。”
“什么叫最近没在家?”金在中抓住了大伯话里的重点,“他不在家是因为在医院吗,哪家医院?”
“哎不是!不是!没住院。”大伯连忙解释道:“这不上次难得去一次J市么,所以你小姑非得拉着你爸说去桂林旅游,然后他就跟着去了,没个十天半月回不来,你说你这孩子,回家也不知会声儿,白来了。”
金在中皱着眉头,对大伯的话半信半疑,“可是爸的手机怎么是你接的?”
“嗨!你也知道你爸不习惯用这玩意,走的时候就忘了带,我才帮他收起来,那么巧你就打来了。额...大伯我现在有事,先不和你说了,我让你大妈多做点饭,哎村里是不是下雨了?我让你大妈来接你吧,省的淋得都是水,冻着了可不好。”
金在中摇了摇头,低头看向坐在一边的郑瑾行,回道:“不麻烦了,我自己去大妈那里好了。”
“别给你大伯客气,反正你大妈好久没见你了,想你呢,正巧在林他们一家也来了,凑一起吃饭热闹!”
“不是,真不用来接我,家里有伞,我收拾下就过去。”金在中忙解释道,没打算当着郑瑾行的面给大伯说太多,正巧大伯的儿子也来了,过去看看也好。
金在林和金在中差不多岁数,刚成年就通过村里说亲娶了邻村的姑娘,现在有儿有女,女儿十岁,儿子八岁,和郑瑾行岁数都差不多,应该能玩到一起。
挂断电话,金在中从屋里拿了把伞,顺便拿纸巾将郑瑾行的鞋擦干净,为了防止小家伙又踩一脚的泥,金在中便直接抱着郑瑾行去了大伯家。
郑瑾行快九岁了,个头在同龄孩子中不算高,所以再重也重不到哪里去,金在中还是承受得住的,再加上村子不大,没几分钟就到了大伯家,金在中倒也不累。
大伯的家庭状况比金在中家好很多,住的地方是前几年重新修葺的小洋楼,青砖石瓦的很是淳朴干净,院子的地面用水泥铺成,即使有雨水的冲刷也不显脏,不像他家,一下雨,院子就泥泞的没法走人。
金在中将郑瑾行带到客厅,和金在林一家人打了招呼,随后又推着郑瑾行,让小家伙和他的表侄女侄子一起玩,自己则小声解释说这是朋友家的孩子,因为大人去北京出差,所以他帮忙带。
大妈一向喜欢热闹,家里多几个人无所谓,更何况是她一直疼爱的金在中,还有可爱又好看的郑瑾行,她边忙活边感叹,说城里的孩子和农村的就是不一样,气质都拔高了几个档次,长得又白又俊,跟年画里的娃娃似的,一看就有福气。
金在中被大妈的形容逗乐了,忍不住回头偷偷打量郑瑾行,看对方一脸木然又不语的冷漠样子,真没觉得和年画里的娃娃有什么相似的,最多是长得都好看吧。
大伯赶在了晚饭前回来,看到郑瑾行时一愣,金在中又解释了一遍才作罢,吃完饭,金在中要带郑瑾行回去,大伯和大妈都不同意,说天冷了,那边没空调,别冻着孩子,干脆留在他家住得了,反正自己盖的楼,什么不多就房间多,而且今年刚装了空调,条件好着呢。金在中有些心动,如果是自己一个人,他肯定要回家住,可带着郑瑾行,谁知道小家伙晚上会不会冻感冒?这年头,小孩子最矜贵,生病不容易好,金在中想了想,最后同意了大伯的挽留,但他还是要回去一趟,拿晚上换洗的衣裳。
他把郑瑾行留在了大伯家,自己回去收拾东西,最后想了想,干脆直接把行李箱搬过来了,金父不在,他这两晚都得住在大伯家,而且还有小孩子陪郑瑾行玩,他没必要故作正经地拒绝大伯的好意。
晚上,金在中先给郑瑾行洗了澡,怕他着凉,所以擦干身体后直接把他抱进被窝,空调也开了暖气模式,等金在中洗完澡回来时,小家伙居然光溜溜地坐在床上,一脸的不开心。
金在中走过去将衣服盖在对方身上,摸着他的脑袋,笑道:“干什么呢?还不睡觉!”
“我饿。”小家伙揉了揉他的肚子,扁着嘴看向金在中,脸上的表情似乎在说:我没有撒谎,我真的很饿。
金在中难得看到郑瑾行撒娇,觉得太可爱了,这才是9岁孩子该有的性格啊,以前太阴暗狠毒,和此时比,真的难以相信是同一个人,想到这儿,金在中忍不住捏了下郑瑾行那滑滑的小脸蛋小小“报复”一下,“谁叫你晚上不好好吃饭,那么多菜难道没一个对胃口的么?”
“那些菜都长得好难看,我不喜欢,和刘奶奶做的一点都不一样。”小家伙也很委屈,可是他觉得没有色泽的食物味道也不会好,所以他才不要吃。
“你啊,就是被惯坏的。”金在中一语双关,也不管郑瑾行听不听得懂,反正他就随便这么一说,没有真的揪着不放郑瑾行当初是如何对他的,随后捏了下郑瑾行的鼻子,起身出去,准备给郑瑾行做一碗蒸蛋填填肚子。
小家伙看样子是真的饿了,金在中刚把蒸蛋端进去他就爬下床去接,让金在中好生嘲笑一番,说他是小馋猫。
郑瑾行充耳不闻,用汤匙舀了一勺放进嘴里,嚼了几口咽下去,又继续吃,最后急了,直接端着碗喝。
金在中可真是被他的吃相逗得笑到不行,他原来怎么没发现郑瑾行是个吃货呢,要知道,每次在家里,郑瑾行的吃相都像西方那些贵族似的,仔细的不得了,而且挑食严重,有一段时间把刘嫂愁得不知道要做什么才合郑瑾行的胃口,这下可好,金在中终于找到答案了,下次郑瑾行再闹,就直接让刘嫂给他蒸一碗蛋,不信他饿了不吃。
小家伙吃饱了,餍足地躺在床上摸着圆鼓鼓的肚子,金在中拿出手机看了看,居然没有郑允浩的来电或者信息,他惊讶地“啧”了一声,郑瑾行便爬到金在中背上,望着手机出神。
“怎么了?”金在中回头看向郑瑾行,将他从自己背上挪开,“困了吗,先去睡觉吧。”
“爸爸今天没来电话。”郑瑾行老实地躺在被子里,两只手抓着被子,可怜兮兮地望向金在中,“是不是信号不好,所以没收到。”
“可能吧。”金在中拍了拍小家伙的被子,回道。
“那我们用视频聊天,有网就可以的!”说着,郑瑾行就去拿手机,找出微信里“郑允浩”的名字,按下了视频聊天。
可连接提示音响了半天,对方都没有反应,最后系统直接关闭了连接,提示说对方可能不在手机旁,请稍后再试。
金在中把手机抽回,给郑允浩发了条信息,让他看到了回复自己,随后关掉灯搂着郑瑾行睡了。
第二天,金在中带着郑瑾行,还有他的表侄女侄子一起去了集市,因为农村确实没什么好玩的,郑瑾行也不想一直待在家里,嫌闷,所以金在中就只能趁着早晨不下雨,带着一群孩子逛,有人看到他,还开玩笑问,这三个是不是他的孩子。
金在中连忙摇头,说那是他表弟家的两个,还一个......金在中捏捏郑瑾行的小手,没回答,只是笑着过去了。
他当时挺想承认的,说郑瑾行是他的孩子,其实也不算错,他和郑允浩在一起了,那么他就是郑瑾行的另一位父亲,反正郑瑾行喜欢黏他,郑允浩也一直想要他领养郑瑾行。
金在中带着孩子买了许多零食回去,难得回来一趟,他对亲戚都挺大方,毕竟农村人淳朴,他们对他好,他自然也会以德报德,更何况他们还是一家人。
晚上,金父用了小姑的手机联系金在中,说他现在在旅游,玩得挺好挺开心,不用金在中时时惦记,好好工作才是最重要的。
金在中和金父聊了大半个小时,一直不忘叮嘱金父注意身体,按时吃药,金父一一答应,这才让金在中放心。
挂断电话没多久,金在中的手机又响了,他以为是郑允浩打来的,结果一看,是一串陌生号码,不过前面的区号他熟悉,是新疆的。
金在中奇怪地盯着号码,心说怎么金在英的部队还流行换号码?他存在手机里的号码不是这个啊,难道是又换了部队?
电话接通后,金在英激动的声音传来,一声声地喊着哥,听得金在中心情荡漾,一扫他刚才的低落。
“哥我给你说,我前段时间参加比武大会拿了两个第一,旅长还用大喇叭表扬我呢,我现在可是连里的红人!”
金在中笑得满足,深觉送金在英去部队历练是个正确选择,才一年的时间,金在英的变化就如此显著,等退伍回来,对方肯定不再让自己操心,也不会给他捅娄子了。
“还有啊,哥,我前段时间见到沈岩了,他专门找到我,说在L市见了你,哥你好牛啊!你居然认识他,难怪你把我送到新疆来,肯定是想让他管着我,对不对?”
“不对。”金在中淡淡回道,“我也是最近才认识他,恰巧知道他在新疆当兵而已。”
“真的?”
“千真万确,如果我要认识他,你就不止是在拜城当兵了,我肯定让你去当边防兵。”
“啊啊哥你真是好狠呐,那我真要庆幸你事先不认识他!”
“恩。”金在中笑了两声,见郑瑾行好奇地朝他这边看,便收回笑脸,问了些金在英在部队的趣事,金在英先是抱怨训练的变态,又是夸他们连长厉害,金在中听了半天也不知道金在英口中的烈阎王到底是好还是坏,不过金在英能活蹦乱跳地对他贫嘴,还改过自新,烈阎王肯定功不可没。
最后,金在英说他最近三个月可能没时间给金在中打电话了,金在中问为什么,对方犹豫了会,说训练忙,每天都搞到半夜,打电话不方便。
金在中倒不在意,反正部队的生活一向如此,只要金在英愿意上进,他这个当哥哥比什么都好,至于金父的病,金在中觉得没必要告诉金在英,让他白白担心,反正他远在新疆,没有假期飞不回来,何必干扰他的心情,耽误他训练呢。
挂了电话,金在中点开微信,依然不见郑允浩的回复,他默默按下郑允浩的号码,响了几声,还是没有人接,真不知道对方到底在忙什么,连电话都看不到吗?
还是说手机丢了?
金在中决定明天回L市后再给郑允浩打一次,实在打不通就去找景楠,景楠肯定有办法联系到郑允浩的。
第二天,天公难得作美没有飘雨,但早晨还是有些湿冷,太阳被厚重的云盖住,阴沉沉的,昨晚下了暴雨,导致村子里的路十分难走,幸好有一条用石头堆积铺设的小道直通村口,不至于让他们的鞋沾满黏糊又甩不掉的泥巴。
金在中不想麻烦大伯一家,所以让他们只送到了村口,还有一段路不难走,他和郑瑾行应付得来。
金在中一手拉着箱子,一手牵着郑瑾行,时不时地提醒郑瑾行走路要小心,小家伙担心地着看路边的河,攥紧了金在中的手。
他们走了五分钟左右,突然郑瑾行惊呼一声,吓得金在中还以为出了什么事,顺着对方的视线看去,是一辆拖拉机拉着一口棺材朝他们驶来。
金在中拉着郑瑾行退到马路最边沿,静静地看着拖拉机从他们面前开过去,郑瑾行勾头看去,好奇地问:“那个大大的东西是钢琴吗?上面盖着好漂亮的布,我第一次见,我原来那架钢琴的布都没有花纹!”
“那不是钢琴,是棺材。”金在中扭头看去,见三轮车拐进了X村。
“什么是棺材?当官的人用的吗?”
金在中摇了摇头,“棺材就和骨灰盒一样,是给去世的人用的,只不过这个是躺着人,骨灰盒是把火化了的尸体的骨灰放进去。”
“所以,刚才的那个棺材是躺了人吗?”郑瑾行抬起充满了求知欲的大眼睛看向金在中,金在中摸了摸他的头,摇头笑道:“还没有躺人,如果里面有人的话,周围会有很多人吹喇叭,也有亲人在哭,可刚才过去的都没有,所以里面没有人。”
“哦,所以那里面快躺了人吧?”
“对,一般家里有即将作古的老人都会备一口棺材,这样老人去世了就可以直接放进棺材里。”
“真是好稀奇啊!”郑瑾说着拉了拉金在中的手,“要不我们再在这里住几天吧,到时候有人去世了,我就可以看到躺在棺材里的人了。”
“你这孩子!”金在中听郑瑾行这么说,忍不住笑了,“哪有你这样盼着别人去世的,而且,死人很可怕的,全身硬邦邦的,还是泛着靑,你会被吓到的。”
“不会啊,我经常去看妈妈,妈妈的笑最好看了。”
“你看的只是照片。”
“不过我讨厌原来的爸爸,他看起来很恐怖,每次在那个房间,我都不敢看他。”
金在中静静地听着,没有答话,临走前又回头看了眼身后,猜想不知道哪家的老人快不行了,所以给自己备了口棺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