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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疯子谈恋爱的下场

    “让我做你的爱人,或者你的牺牲。” 学霸攻×钓系疯批欢脱警探受 燕亭×谷城春 是年下,受比较烧,但双洁。剧情向。 燕亭做了一个奇怪的梦,第二天就遇见了六年前曾与自己有过一面之缘的警探谷城春到此调查一桩杀人案。可是谷城春完全没有六年前冷静沉稳的样子,他变得疯疯癫癫,自称“世界上最大的赤道破冰船”。 在谷城春的邀请下,燕亭协助谷城春调查杀人案,可事件的走向却逐渐失控。 “世界需要一场浩劫。” “赤道破冰船是人类迄今为止造过的最大的船。从船头到船尾总共有将近三千多米,船身最宽的地方有1314.15米......在它启动的一分钟内产生的热量可以蒸发数百万吨海水,掀起的水雾直达千米的高空,周边数周甚至数月都要下雨...... 人类历史上有过两艘赤道破冰船,一艘沉没在蒙古–鄂霍茨克海南边的海底,还有一艘就在你的面前。”

    第一天(十三) 亚马逊森林和老搭档

    小说: 和疯子谈恋爱的下场 作者:龙舌兰日落 字数:2386 更新时间:2024-03-13 17:57:08

    谷城春奇怪地看他一眼,说:“我们的IPM疫苗都是全套的,还每年都有抗体检查。”

    啊,我怎么没想到这一点呢?

    “哦。”燕亭揉揉头发,看了看表,“现在都快一点了,我们是不是该去吃点什么,谷警官?”

    “嗯,你带路吧,想吃什么?”谷城春手上拿着本子,一边在其中补充着什么一边说。

    燕亭看见他半长的棕色卷发垂下来遮住了脸,莫名地感觉心上痒痒的,他思索了一下,说:“你介意吃点好的吗?”

    “嗯?”谷城春的目光没有从本子上移开。这个回应和态度让燕亭想起了他的生物老师孙武枚。

    心上发痒的感觉更明显了,好像有小猫在蹭。“那里有几家吃甜品的店,天这么热,吃点冷的吧。”

    “走。”谷城春继续在本子上写着。

    两人一起出了居民楼,走进炙热的阳光里。

    本子上的反光刺得谷城春受不了,他草草写了几个字就收起了本子。

    “杨女士怎么说?”燕亭问。

    “她在八天前,就是死者大概的死亡的那天,那天晚上天气晴朗,23时左右她在房间里睡觉,听见街上传来男人喝醉后唱歌的声音,那声音不大,她又住在三楼,听得不是很清楚。

    她当时还以为是住在楼上的工人唱的。那个工人也经常喝很多酒然后很晚回来,不过倒是很少唱歌。那人唱得还不错,她就听着那歌声入睡,之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谷城春说。

    “她还提到那个人唱的歌是她很喜欢的《Kiss Goodbye,My Era of Space Passion》,吻别我的太空激情时代,亚马逊森林乐队的名曲。”

    亚马逊森林是一支上个世纪,也就是“复兴后时代”的现象级迷幻摇滚乐队,乐队在18年内发布的21张专辑席卷七个大洲,每一张专辑一问世都要在青年嬉皮士里掀起巨大的浪潮,就连老人小孩都沉迷其中。光盘店的货架在清晨被亚马逊森林乐队专辑特有的印象派油画风格封面染成彩色,到了傍晚,被抢购一空的货架就变回了灰扑扑的原样。而那些绚烂的印象派彩色就在每个抢到了光盘的幸福家庭里旋转,让每个长了耳朵的人也旋转起来。

    酒吧和歌厅24小时不间断播放他们的录音,有条件的就立起大显示屏播放乐队的MV,这是一种营销手段,当时所有人都说:“人类没了亚马逊森林尚能苟延残喘;‘复兴后时代’没了亚马逊森林乐队就要彻底灭亡!”在真正的亚马逊森林变成沙漠的200年后,人们又开始歌颂“亚马逊森林”。

    就像地球历史上的亚马逊森林一样,亚马逊森林乐队消亡的命运在它成立前就注定了。它的五位成员在组建乐队前就是癌症患者,五个绝望的人抱团取暖,用迷幻的温柔掀翻了千疮百孔的世界。主唱最先去世,在同年,其它四个成员也相继离世。那一年被称为“温柔消散之年”。

    但迷幻摇滚的时代早就过去了,现在节奏感强烈的电子音乐才是主流,《JUMP》和《骤停》之类。

    “亚马逊森林?老乐队了,现在都没人听了。不过我倒是很喜欢他们那首《风靡激光器的温柔》。”

    “《Prevailing Lasers With Your Tenderness》?有眼光。”谷城春那张疲惫的脸上露出一个赞同的微笑,“死者显然也和我们有相似的品味,而且和杨女士一样是亚马逊森林的铁粉。他也唱了《风靡激光器的温柔》,还唱了《山脉回音》和《月亮坠入沙漠》,重复唱了好几遍,都是同一张专辑里的歌。其它的杨女士就分辨不出来了。”

    两人穿过大路,走进阴凉的小巷,这时街上有了一些行人,沙沙的人声在火热的空气中翻腾。

    谷城春随燕亭在小巷中轻快地穿行,一边继续说:“这些歌都是亚马逊森林的第九张专辑《抱柱信》里的歌。”

    “我们之后还要走访调查很多人吧?”燕亭问。

    “只要选取一些人就好,之前永生和本地警察已经大面积走访过了。”

    “那你呢?发了三天疯?”燕亭斜眼看着谷城春,说。

    谷城春无奈地扯扯嘴角。

    两人又一起转过一个弯。

    “不管你信不信吧,前三天我陷入了一种奇异的混沌的状态,现在回想起来,只有刚开始调查一直到看到尸体之前这段时间的记忆。”

    “哈,你失忆了?”燕亭笑了一声,“好像侦探电影里的桥段。”

    “大概是,当然也可能只是药物过量的暂时作用,我现在可是头痛不止。”谷城春半眯着眼,用左手揉揉他那一头卷发。

    燕亭看见他粗粝的手梳过散乱的发丝,手指修长骨节分明,虎口和食指两侧有小块的皮肤颜色和周围不同,数不清的小疤遍布手背和手腕,一道狰狞的微凸的大疤痕在手背正中格外显眼。

    枪茧,割伤和穿刺伤。

    “我还记得我给我原来的搭档打了个无线电电话。当然我也有可能记错了,我只是隐约记得我听到过他的声音,不过那个声音也有可能是尖锐的刹车声。”

    燕亭想了想,问:“是那个......洪海啸吗?他是你原来的搭档?”

    “哦,是的。”

    “你跟他不是四年前就分开了吗?”

    “对啊。”

    “那你们平常还有联系?”

    “没有!他疯了,我跟你说,彻头彻尾的疯子。”谷城春几乎是喊出来的,他瞪大了眼睛,一副受了惊吓的样子,“我怎么可能再跟他有联系?”

    你还好意思说人家疯?燕亭想,但没说出来。他点点头说:“那就对了。平常都没联系,现在却突然给他打了个电话,你当时肯定有什么特别的事要说。我们可以给他打个电......”

    燕亭还没说完,谷城春就叫道:“不可能!”

    燕亭挑挑眉。

    “听我说,你不会想和他打交道的,他是我见过的最歇斯底里的人,也应该是世界上最歇斯底里的人了,我一秒的都不想再和他有关联。”谷城春摆着手说。

    燕亭疑惑地笑笑,对谷城春的说法存疑。

    毕竟这个疯子能对他的搭档做出什么事来还不知道呢。

    燕亭记得,六年前那个站在谷城春身旁的男人身形清瘦,皮肤白皙,五官精致,眼底尽是清冷,走路带风,和那个混乱的作案现场仿佛是在两个世界,但是警服一裹,他又好似生来就是破案的一把好手。他的声音很悦耳,没什么平仄起伏的一句话经由他的口,勾人的嗓音几乎要把人的心钓走。

    “有没有可能是你把人家弄得歇斯底里的?”燕亭调侃道,“我还记得六年前在新武城的时候你搭档可是个英俊男人,比当时的你还要沉稳冷静风度翩翩。”

    “他的病很严重,他早就不做警察了,我们分开两个月之后他就辞职了。”

    “啊?”燕亭心中一惊,“......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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