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小说: 陈词旧梦 作者:迄今无言 字数:2497 更新时间:2022-10-10 22:11:38
2014年9月1日,周一。
那是开学的第一天,也是曲辰第一次见到方梧。
那一天,在他的记忆里,还无比的清晰,清晰到稍微回想一下,就仿佛自己又回到了那个时间段,重新站在了那个人的面前。
他那天的穿着极其普通,就只是一件兜帽无袖衫,和一条牛仔短裤,没有特意做发型,戴着一顶鸭舌帽,站在阳光下,行李箱的边上贴着一个路飞的贴纸。他长相不赖,被迎新的学姐从人群中揪出来,围困在中间不知所措中透着一股子可怜兮兮的味道。
“我帮你。”曲辰拨开人群,走过去,拿过方梧手里的行李,笑容和善,“我是你学长,今天来迎新的,我叫曲辰,今年大二,你好。”
“你好。”方梧跟在他身后,有些局促,“我叫方梧。”
“我学的是摄影专业,你呢?”
“我学的是油画专业。”方梧说。
“那你其他的风格会么?”曲辰拖着他的行李,走在学校的梧桐路上,之所以叫梧桐路,是因为路的两边种了两排梧桐树,秋天落叶的时候,走在这条路上,就像是秋天送给你的,独属于这个季节的温柔。
“会。”方梧点头应道。
他们那天聊了很多,一路上的学生来往无数,那时候他也觉得奇怪,自己怎么就走过去,把这个人拉出来了呢。大概是看见这人不知所措的样子觉得可怜,又或者只是出于某一种不知名的冲动吧。
在宿舍楼下交换了电话号码,一块去食堂吃饭,之后才发现这个人简直温吞的要命,就连去买瓶饮料,都要挑选很久,走路也是慢慢的,像个小老头似的,做起事情来不急不缓,但性格又不是那种内向的样子。
“你这样在食堂里要吃不上饭的。”曲辰看着他无奈的说道。
可那个人啊,就站在那里直勾勾的望着你,你就好像什么举动都是多余的,你恨不得把上一秒说他的自己,给暗杀了。于是他举手投降,认命妥协。
第二天的军训,曲辰没课,跟着朋友在旁边的露天篮球场里打球,汗水顺着脖颈滑下,朋友和另外一个人,一言不合吵了起来,他弯腰拿起水瓶准备喝水的时候,旁边操场上军训的人,正在整顿休息。
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忽然觉得有点丢人,想着昨天见到的方梧也会在那群看过来的目光中,他有些不太自在,是那种朋友给自己丢面子了的感觉,脸上有些烫,转身去劝架,只是兴致已经被搅乱,劝架也不过是让活动早些结束而已。
匆匆结束的运动,扫兴的离开,下午上课的时候他还有些心不在焉,拿着手机想给方梧发条信息,可转念一想,又觉得自己跟他也不过是第一次见面,没那么熟,纠结半晌,还是放弃了这个愚蠢的念头。
再见面时,是十月份,学校组织的校外写生活动,他们摄影系也跟着一块去。
目的,定在了省内一个游客稀少的小镇,那是一个历史悠久的老镇。
当时过去的时候,天气十分晴朗,方梧跟自己班的同学坐在一起,他们背着画具,讨论着有关绘画的知识,曲辰神使鬼差的举着相机,对着那人按下了快门。
照片里,那个人笑容温和,在自己擅长的领域里,自信张扬,他侃侃而谈的模样,让曲辰完全挪不开目光,他就像是一个发着光的星星,没有那么强烈的存在感,却能在万千光芒脱颖而出。
老师分开组织他们进行活动,方梧似乎不是那么喜欢人多的地方,曲辰看着他挑了个无人问津的角落,慢条斯理的拿出画具,于是跟旁边的朋友打了声招呼,就颠儿颠地跑过去找他。
曲辰紧挨着方梧坐下,熟稔的说:“呦,有段时间没见了。”
“嗯哼。”方梧把东西弄好,歪着脑袋观察着自己想画的东西,他看着前面趴在屋檐下惬意的老狗,唇角带笑,落笔时的干净利落,是一个画手对自己的自信,他专注的做着这件事情,安安静静的,不像其他人那样吵闹。
“我听说你没在宿舍住?”曲辰坐不住,支着脑袋问道。
“嗯。”方梧边画边说。
“租的房子?”曲辰说。
“不是,自己的。”方梧侧过头盯着曲辰看,过了会,弯起眉眼笑了起来说,“有空可以来找我玩啊,比在宿舍自由多了。”
“嗯?”曲辰愣了一下,身子靠在墙壁上,脖子上的相机从胸腔偏移,撞到手臂,他凝视着方梧画布上的画,“好啊,那以后我得吵到你烦我了。”
“哈,来呗。”
“对了,你以后有钱了,想去哪个城市旅行?”曲辰用手撑着脑袋问。
“伊斯坦布尔。”方梧想了一下,然后说。
“嗯?”曲辰说,“好巧,我也喜欢伊斯坦布尔,看来我俩挺有缘的。”
“是么?”方梧边画边说,“你是怎么喜欢上它的?”
“看了一个我崇拜的摄影大佬镜头下的伊斯坦布尔,然后就被深深地吸引住了,自己就去查了各种资料,就越来越着迷于那座城市,我想,等以后,我一定会带上我最爱的人,一块去那里。”曲辰说。
“去那里求婚?”方梧说。
“不是,”曲辰得意极了,“我会去那里跟他告白,告白前,我会带着他先去一趟圣索菲亚大教堂,找到教堂里的哭泣柱,我会告诉他,只要你把大拇指放进去,转上一圈,什么愿望都会实现,还会有惊喜发生。”
“那你这不是在骗人么。”方梧笑着摇摇头。
“诶,这怎么能叫骗人呢,哭泣柱可以祈求平安健康,我不过是换个概念罢了。”曲辰竖起食指摆了摆,欠欠的说:“这叫浪漫。”
“你呢?”曲辰问,“你为什么喜欢这座城市?”
“嗯,那时候我十六岁,”方梧的速写步入了尾声,他的语速很慢,仿佛一个讲故事的人,在跟你娓娓道来,“我第一次收到的明信片,是朋友寄给我的,上面是伊斯坦布尔最著名的清、真寺之一,蓝色清、真寺的图片,之后是他给我买来的纪念品,一个恶魔之眼,一个手工制作的琉璃灯,还有一大堆吃的,以及一张照片。”
“照片里,我那朋友站在独立大街的街道上,街道上下着雪。”方梧把画笔放下,等待画纸上的颜料风干,“我那时候就在想,他现在在的地方,是叫什么名字,为什么那么独特,于是我找了我的父母问,他们也不知道,我就拿着明信片去问我的老师,他们告诉我,这个地方叫伊斯坦布尔。”
“那时候家里没有电脑,父母也不让我碰手机,于是我一有空便跑到图书馆里,去找旅游期刊,找跟它有关的一切书籍,我想着等我攒够了钱,也要去那里。”方梧笑着说,画布上的小狗已经清晰可见那慵懒的神态。
曲辰望着方梧,阳光落在他弯起的嘴角上,在自己还没有反应过来时,他说:“那以后,我们一起去那里旅行吧,我给你拍照片,你给我画幅画。”
“行啊,到时候给你画个大画,巨作。”
承诺落下来的时候,很轻也很快,你毫无防备,等反应过来时,大多都只是一笑而过,不以为意,就像当时的他们,毫不在意,不求实现,那只不过是说出来客套的话而已,谁也没有把对方的话当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