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我喜欢你
小说: 【重生】就是想宠你 作者:陵狸 字数:2390 更新时间:2022-01-22 23:06:08
一觉醒来,头晕晕的,果然还是不太习惯现在的身体。
许录衡揉着额头,在脑海中不断回忆着之前的场景,何酩忆在他入狱后,还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来指责他,看他笑话,这些都实在太熟悉了。
如果重生的时间点能够再往前,回到跟何酩忆分手前,那他一定要硬气一回,先夺回属于自己东西,再提出分手,狠狠的把何酩忆的骄傲和尊严给踩在脚下。
再不济往前几个月也好,他肯定不会信老同学的话,去搞项目发横财,也不会被何酩忆那厮有机可趁。
可一想到自己出狱后倒霉的又遇见何酩忆,还替何酩忆挡枪,就有些心烦意乱。
他永远忘不了临死前的情景,何酩忆动作温柔地抬手捂住他的双眼,没有一句解释,哪怕最后连一句话都不肯跟他说。
伴随着砰的一声响,温热的鲜血洒在他的脸上。
那不是他的血,他费力的拉开何酩忆的手,赫然见到何酩忆额头上的血洞。
那一刻,许录衡又惊又恨,他死了,而自己亲眼目睹了他的死亡。
明明那么可恨的人,为什么最后却要做出这种让人迷惑的行为。
许录衡靠在墙上,掰着手指头数日期。其实重生还是有那么点好处,至少他能知道未来发生的事,而不是一味的被何酩忆牵着鼻子走。
许录衡猜到何酩忆被他气走后,肯定又会过来找他。果不其然,何酩忆又来了,而且每隔一段时间都会过来一次,简直殷勤过了头。
换做上辈子的许录衡,他定会觉得很苦恼,以至于一听到有人来看他,都无精打采,焉了吧唧的。
可现在,经历过一次死亡,许录衡似乎看开了许多。
既然何酩忆闲得蛋疼,没事干总爱过来给他添堵,那他也该出口恶气,好叫何酩忆知道,他不是个软柿子,任人欺负。
何酩忆起初来的两三次都是空手过来,再带着一股怒火出去。
这次他竟然破天荒的买了一袋小吃零食过去,还送了礼物。
那礼物是用木盒子装的,狱警照常打开检查里面的东西是否有违禁物品,然后才递给许录衡。
何酩忆说:“你有样东西忘了拿,我一直留着,想来这东西应该对你很重要。”
重要的东西吗?许录衡微微蹙眉,伸手摸了摸木盒子上面的花纹,却不急着打开。
想当初他离开的时候把屋子里里外外打扫个干干净净,所有属于自己的东西能带走的都带走了,带不走的也拿去扔掉,直到屋子里再也找不到一丝他所住过的痕迹。
这是许录衡的私心,也是一点小小的报复。自愿离开,总好过等着被赶走。
何酩忆也够狠心,整整三年不曾联系他,连节日一声祝福都没有,最亲密的爱人却比陌生人还陌生。
许录衡回去后,把一盒巧克力送给严哥,严哥耳尖泛起一丝微红,不好意思的说了声谢谢。
很难想象,一个大佬居然喜欢吃巧克力。
许录衡打开那个盒子,即使早就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可当看到那熟悉的日记本时,他的眼眶仍忍不住微微泛红。
很多时候以为自己弄丢的东西,到处找都找不着,直到快要忘记,也不再惦记了,它却偏偏出现在自己眼前。
许录衡打开第一页,里面密密麻麻的写着何酩忆的名字。
那是他青春年少时暗恋何酩忆,心头烦躁,害怕发现又暗自欢喜时写下的。
从第二页开始才是日记形式,从高中到大学,还有他们工作后同居的故事。
他翻了前几页,青涩的文字里,满满的都是对何酩忆的喜欢。
2009年3月21日,星期五,天气晴。
他今晚又来给我补课了,我很开心。我喜欢他给我讲题时那认真专注的模样,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今天有点奇怪。他靠得很近,唇都快贴在我的脸上,搞得我好紧张。
他是不是发现我喜欢他了?
2009年5月14日,星期三,天气多云。
我很生气,何酩忆这个混蛋,把我的衣服都弄脏了,他让我脱下来给他洗。脱就脱,我把衣服脱下来扔给他,他居然嘲笑我的身材像白斩鸡。
更可恨的是,他还摸了我,从我的腰一直摸到胸口,然后笑吟吟的说手感还不错。我把衣服拿回来,气呼呼地走了。
2009年7月19日,星期六,天气晴。
这对我来说是个很特别的日子,因为我们在一起了。昨晚不知怎的,稀里糊涂的跟他上`床,我们都是第一次。
他抱着我,不停地亲吻,喘息的问:可以吗?
我很想叫停,可是看何酩忆忍得很难受,却耐心的在等我答复的样子,我心软了。
于是我豁出去勇气,眼一闭搂住他的脖子,用行动回应了他。
何酩忆不懂其中门窍,胡乱的来,我又不敢大叫,怕妈妈发现,只能用力咬着手臂。因为疼痛,眼里冒出生理性泪水。
结束后,我懒得跟他说话,盖上被子睡觉。
他有些愧疚,跟我说对不起,还说下次不会再弄疼我。
由于是深夜,我只好让他在我家留宿一夜。
他很高兴的钻进被窝里,抱着我又亲又啃。
我闷声说:“你觉得我们这样算什么?”
“同学?朋友?”他轻咬了下我的唇:“不过我好想一天到晚的欺负你,看你哭。”
我恨恨瞪他一眼:“你赶紧给我滚蛋!”
他哈哈笑了起来:“说笑的,录衡,我也喜欢你,我们在一起吧。”
……
2010年9月20日,星期一,天气晴。
我们读的不是一所大学,但是在同一个城市。去年我高考成绩不理想,填志愿时填了一家和何酩忆在同一个城市的大学。
几乎每个周末,他都会找我,带我去玩。
我们有时会去酒店开房,疯狂地拥吻。我抱着他,感受着他带给我的痛苦与欢愉,心里无比的满足。
那是我生命中最爱的人,我爱他爱到骨子里,好想就这么跟他牢牢栓在一起,永不分开。
我们从没有吵过架,只是何酩忆有个不好的习惯。
他喜欢捉弄我!
吃雪糕时,他说我嘴角被沾到了,没等我伸手去擦,他便已经亲了过来。
有时候吃饭,何酩忆喜欢用手指戳我鼓鼓的腮帮子,我都没把饭菜咽下去,他就戳我的脸。
我生气地拍开他的手。
有次我在他约定的地点等他,他从背后冒出来,就用手蒙住我的眼睛,把我拖走,吓得我差点以为遇上了歹徒。
还有一次走着走着,他突然停下来,不知道在想什么。
我问他干嘛了?
他说今天有个女孩向他表白,他拒绝了。
我说:“这还差不多,不喜欢要直说,长痛不如短痛,尽快断了别人的念想。”
省得有人觊觎我男朋友。
其实我知道何酩忆在学校里,很受女孩子欢迎,隔三差五就有人送情书、玫瑰花给他。
何酩忆一脸遗憾:“我听过那么多人向我告白,唯独最想听的却等不到。”
我噗嗤一笑,凑到他耳边说:“何酩忆,我爱你,爱你,爱你……这样够了吧?”
何酩忆满意地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