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5 闪光点与养猫记
小说: 我可能爱上了我的房客 作者:榕语 字数:1035 更新时间:2020-05-15 20:01:16
九、闪光点
说了这么多,好像小胡并不没有哪里好。
其实不然,小胡偶尔还是干点人事的,仅仅是偶尔。
某个休息日,我电脑坏了,在我的认知里,这事小胡肯定能解决呀,人学计算机的。
小胡极其郑重又无奈地告诉我,虽然他学的是计算机,但他真的不懂修电脑。
当时作者发给我的稿子都在电脑里,意见我都直接在电脑改了。
电脑完了,我也完了。
几十万字的史学专著,我都已经快看完了,如果让我重新看一遍,时间根本来不及。而且,我也不想看了,看一遍就够吐血了。
那一瞬间我极度崩溃。
小胡估计见我一副天都要塌了的样子,二话不说扛着我的老破本出门了,什么话也没给我留。
我丧了一下午,不为别的,就因为这本稿子它太难啃,光看完改出意见,我花了一个月。
这下等于我一个月的工作都白干了。
小胡晚上9点才回来,给了我一个硬盘,说原电脑的东西全部备份在里面,然后甩给我一台新本子。
联想最抗造的X1C系列的新款,走轻薄路线,办公神器。江湖传言,用八年都不卡不坏。
我的旧电脑直接抛尸荒野尸骨无存。
我开心了,冲上去抱着小胡就亲了一口。
我当时没觉得怎么,可小胡居然脸红了。
事后我反省了一下,电脑坏不是小胡的错,于是决定把买本子的钱还给小胡,我就上网查了新本子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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窝草,这本子镶金了还是镶钻了!
打开支付宝,我发现我的存款居然都是小胡转过来的房租钱。
小胡大方表示,就当是提前送我的生日礼物,以及,他买的本子一级抗造,千万别再叫他修电脑了。
综上,小胡还是挺能干人事的。
十、养猫记
胡涂涂是在某一天夜晚被小胡同志带回来的。
我其实不太喜欢动物,觉得又脏又臭,还有细菌。
小胡说,他同事的猫被不知名野猫嫖了,生出来的崽他都不要,于是小胡瓜分了一只。
据说猫厂每三个程序员就有一个养猫。
小胡也企图延续传统。
为此我俩差点没吵起来。
把猫带回来以后,小胡就住去公司加班了。走之前只给猫留下了一个名字,胡涂涂。
三天后,我可耻地又香了。
我表妹看了我的朋友圈,告诉我一句话,人类的本质是猫奴。
我觉得说得……真对!
我给胡涂涂买粮买玩具,买猫爬架,带它去洗澡、绝育、打疫苗。
当然,花的都是小胡同志的钱。
小胡回来后,震惊于我跟胡涂涂居然亲如父女。
从此以后,胡涂涂的生活默认归我管了,小胡甚至有意让胡涂涂改名叫赵糊涂。
我觉得他在内涵我,被我拒绝了。
胡涂涂在我的饲养下日渐肥胖,从一只巴掌大的小仙猫变成了丑陋不堪的大胖子。
小胡嘲笑我以后要是有了女儿,一定是妥妥的溺爱。
我酸他是眼红胡涂涂只跟我好。
十只橘猫九个胖,还有一只压倒炕
胡涂涂真的越来越胖,大橘为重原来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