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 简介
  • 收藏

    师尊,可以吃你豆腐吗

      自带药性流氓攻by自带体香美人受   没拜师之前,季云最爱的是燕春楼的小艳红,最喜欢的事是和一众小姐姐玩造人游戏。   拜师之后,季云最爱的是调戏洛晚迎。   最喜欢的事是调戏洛晚迎。   最想干的事——调戏洛晚迎。   总而言之,遇到洛晚迎之后,季云只喜欢、只想、只干一件事——调戏洛晚迎。   拜师第一天:“这腰带我不会弄,你帮我。”   拜师第二天:“这衣服我不会穿,你帮我。”   拜师第……不知道哪天:“这澡我不敢一个人洗,你帮我……”   初到太华,季云可谓是将他的流氓三要素贯彻得死死的。   不要脸。   死不要脸。   坚决不要脸。   可惜洛晚迎是老僧敲木鱼,清心寡欲得很。   他在那边玩得某火焚身,洛晚迎这边好像只想来一句:阿弥陀佛。并想附送一段大慈大悲清心咒。   见老流氓行不通,季云换了个法子,变身小狼狗。   洛晚迎起床,他帮忙穿衣。   洛晚迎睡觉,他帮忙脱衣。   洛晚迎洗澡,他帮忙搓背。   终于,他的良苦用心换来了……洛晚迎怒气值爆表的两大鞋拔子。   “季临渊!你犯的什么病!离我远点!!”   夜黑风高,四下无人,流氓与狼的化身——等于腹黑云。   腹黑云眼馋洛晚迎的身子很久了,怎么可能说远离就远离,眼下的情况,当然是毫不犹豫,一口生吞了他。      这是一个将拜师玩成了拜堂的事故。   这是一个想臊师父,结果却变成了想睡师父的事故。   这是一个自带某属性的老流氓化身狼狗,把自带体香却清心寡欲的美人师尊抱回家的故事。   1v1   受洁攻不洁   主攻   友情提示:攻睡过女人,但没碰过男人,而且遇到洛晚迎之后就没有碰过任何人。

    第十章:师尊最讨厌之一

    小说: 师尊,可以吃你豆腐吗 作者:无问余生 字数:1608 更新时间:2020-03-20 23:06:08

    三生门的早课,有两门是必修课,一是剑法二是心法。

    早课一般分为前三后四。

    意思是三天剑法四天心法,因剑法三套心法四套,故而如此安排,逐一修习。

    早课期间,除了每日的常规演练,其余时间可自行修炼,遇到不会的可询问他人。

    或找执教长老咨询。

    前世凌云最不喜欢做的事就是修习早课,倒也不是真的不喜欢,仅仅只是因为每当他赖床不起时洛锦弦会亲自来提他。而他这么做的原因,只是为了近距离看一眼洛锦弦。

    说来也怪,有时他不禁怀疑,他是不是有病。

    自虐的病。

    明明洛锦弦不喜欢他,对他又下得了狠,每次用教鞭抽他,罚他去思过斋关禁闭时从不手软,可他偏偏就像着魔了就是喜欢洛锦弦喜欢到不行。

    早课依然和以前一样,三套剑法,每套修习五遍。

    五遍剑法修习完,早已日高三丈,三千弟子演练得满头大汗还要被火辣辣的太阳晒。

    演练结束,所有人脑袋发蒙、浑身发软,除了想原地去世,基本再没有别的想法。

    剑法演练结束后,弟子们分批去净池洗漱换衣。

    凌云入门已有三年,按资历他排在最前面,但是他刚跟其他师兄弟走了两步,忽地想到被他撞倒的洛锦弦,顿时脸色一变,拔腿就往若水跑。

    凌云一路狂奔,路过三生殿外时,恰好碰到外出历练结束回来的师姐-诗青衣。

    但是跑得太快他没有看到,只有诗青衣发现了他。

    “着急忙慌地跑什么!”

    诗青衣望着他鬼追似地跑远的身影,以为他又在演练场闯了什么祸,皱眉不悦道:“当初师尊说他天赋异禀,破格收他为徒。如今看来,确实如此,行好的本事不见,闯祸的本事倒是不小。”

    “哈哈哈哈……”

    前去山门外接她的戚良听她这么说,笑出声来。

    诗青衣觉得莫名其妙,遂问:“怎么?我说错了?”

    “没有。”戚良连忙摇头,却望着早已不见凌云身影的方向,说道:“师姐没说错,但蹇之现在确实改了许多。还记得先前用灵音符跟你提的,关于大河村的事吗?”

    诗青衣嗯道:“怎么了?”

    “那时恰逢门中无人,门主便让他一个人去了。”

    “他一个人?”

    听到这话,诗青衣吃惊不已:“那可是…………”

    那可是九峰山,别说寻常小妖,就是有点修为的妖怪也会被这山里强大的灵气瞬间诛灭,能在九峰山作祟的妖,实力可想而知,即便是她恐怕也不敢一个人说去就去。

    凌云竟独自一人?!

    诗青衣暗暗咋舌。

    “没想到?我也没想到。”戚良得意道:“不过我当初就说过,蹇之不是不学好,只是还没玩够。你看,现在不就学好了。”

    “难说。”

    对于戚良这话,诗青衣不苟同,虽说凌云确实伏诛了作祟的妖邪,听着也像是悬崖勒马回头是岸了,但他之前的种种恶行也历历在目。

    至今她仍记得凌云刚来三生门那会儿,因为贪玩弄死了她精心养护很久的两只极品菜花兔。

    那可是世间难得的品种。

    每每想起这些,她对凌云就还是喜欢不起来,

    另一边,凌云一路小跑,跑到若水已满头大汗,加之演练了一上午整个人又烘又臭。

    “师尊!”

    跑到门口时,顾不上规矩,气没喘匀便往里冲。

    推开门,屋里不见洛锦弦。凌云心里咯噔一下。

    演练结束,准备洗漱时他忽然想到洛锦弦被他撞倒时他好像没有检查一下洛锦弦的气息,担心因被自己撞倒,洛锦弦有可能会陷入灵力逆流的境况,这才马不停蹄地跑回来。

    可是……落锦弦人呢?

    望着空空如也的房间,凌云陡然生出一丝不好的念头。

    “演练结束了?”正当他不知所措胡乱瞎想之际,洛锦弦清冷的声音从他身后传来。

    凌云闻声转身。

    一回头,洛锦弦就在他身后咫尺,两人之间的距离近到他能清晰地看到洛锦弦墨色的瞳孔里倒映出他凌乱的身影。

    “师尊……”下意识中,他怯怯地叫了一声。

    但不知是因为他没洗漱的缘故,还是有什么别的因素,说话的功夫,空气中逐渐弥漫着一股不言而喻的熏人味道。

    洛锦弦望着他,皱了皱眉,颇嫌弃:“你没洗漱?”

    洛锦弦最讨厌之一:

    衣冠不整,边幅不修,邋里邋遢之人。

    而他现在………嗯,很好,十分生动且形象的诠释了什么叫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果然落锦弦不喜欢他是有原因的。

    “……”凌云直接傻眼。

    “弟子忘了。”

    然而情急之下脱口而出的蹩脚理由,让他更傻眼。

    落锦弦本来就讨厌懒惰邋遢的人,他还找这么个理由,诶唷,真是自作孽不可活。

    Email
    lovenovelapp@gmail.com
    Facebook主页
    @Lovenovel
    Twitter
    @lovenovel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