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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喜欢我,疯子!

    看默默无闻的乡下男人如何在怒气冲天时将被宠坏的富二代骂得狗血淋头! 执着无赖攻VS纯情傲娇受 因同性恋倾向不得不默默无闻隐藏感情,却依旧对爱情有着美好幻想的叶一洋,竟然在不知不觉间被一个人见人吐槽的多情富二代史丰杰看上了。 这种人完全与叶一洋的理想对象相差十万八千里。不对,这种人在叶一洋眼里就是疯子中的战斗机。 “你不漂亮,不对,你甚至连女人都不是,完全不符合我的审美要求,个子矮,你看起来也就勉强一米七,皮肤黑,又瘦。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注意你的举动,但我现在可能喜欢你。无论对象是男是女,不,应该说,你是第一个让我产生......兴趣......的男性,之前的关系我已经处理好了,你不用担心。如果我们分手了,到时候我会给你精神损失补偿。只要你接受我的追求,那你接下来便不用为生活发愁。反正都是男人,放开点玩,没什么大不了的。” 这是他经历的人生中的第一次被表白,只是这份表白,让他怀疑他上辈子是否造下了什么不可饶恕的罪孽! 叶一洋一言不合就开喷,史丰杰拎着耳朵细细听。 本来是两个世界的人,却在一次次的碰撞中走进对方的内心。

    他的另一面

    小说: 不要喜欢我,疯子! 作者:六月的鱼 字数:3043 更新时间:2020-03-17 06:56:06

    “那不是理所当然的么?如果一个人连自己都不了解,那他该怎么生活?”

    “你真的了解自己吗?你回想一下你过去的生活,你是因为了解自己后才那样去生活,还是生活之后才一点点看清内心?”

    “你的问题真多,”史丰杰长长叹口气,“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你没想过肯定无法回答。”

    “关于这个问题,你是怎么想的?”

    “人很难认清自己,我不了解我,我觉得你也不了解你自己。”

    “我会思考你这个问题,等我找出自己的答案后再告诉你。”

    答案哪能那么容易就得出的呢?我想问他是喜欢我还是在喜欢初恋的影子,可我问不出口,那就像是我在跟一个死人吃醋。思念一个人并没有错,错的是把活生生的人当成死去的人来看待,我就是我,与她并不相同。

    回到别墅时,激动的罗伊飞奔着冲过来,扑在史丰杰身上。罗纳慢悠悠的走过来,对着史丰杰叫两声后跳回沙发,眼睛盯着我们,仿佛在说:“奴才,还不赶紧过来!”

    客厅的茶几上放着个蛋糕,蛋糕上面还有一张卡片,史丰杰走过去拎起蛋糕就往门口走,“我要换锁。”

    我还没反应过来,史丰杰就已经走出门了,我听到身后传来砰哃的声响,回头望时,史丰杰正空着手回来。

    我不便干涉,走到沙发旁陪罗纳坐着。罗纳渐渐接纳了我,所以,即便我时不时的偷袭它的头,它也并不会发怒。

    “你等我一下,”史丰杰回到客厅,朝厨房走去,接着,又是一阵噼噼啪啪的声音,我有些好奇,忍不住走过去察看情况,只见史丰杰将冰箱里的菜全倒进垃圾桶,然后把垃圾袋拎出来扔掉。

    我坐回沙发,准备边等边想我的故事,但脑子里想的却是那些菜是谁做的,蛋糕是谁送的。我想到那个女人,回忆着史丰杰扔那些东西时的表情。真是心狠啊!当他开始厌烦我的时候,会不会也用这样的表情面对我?

    等史丰杰收拾完毕后,他若无其事的走到我面前说:“走吧,上楼,给你看点东西。”说完,他又命令罗伊道:“乖乖待在楼下。”

    罗伊不情愿的哼了声,坐在史丰杰面前可怜兮兮的歪着头,我轻轻拍拍它的头,它以为得到了许可,站起来摇着尾巴跟在我身后。

    “罗伊,不行!”史丰杰的语气变得有些严厉。罗伊闷哼一声,缩着头在趴在沙发旁,抬着眼睛观察史丰杰。

    “不能让它跟着去么?”

    “那个地方不可以。”史丰杰突然伸手过来拉住我的手,“跟我来。”

    我的大脑无法思考,只是踩着他的步子往前走,史丰杰宽厚的脊背在我眼前晃来晃去,似乎遮住了我的视线,我看不清楚前面的路,即便我已走过很多次。直到我的周围浮动着五彩斑斓的色彩,我才猛然清醒,这栋房子里,竟然有一个画室。

    不大的房间里,墙上挂满了油画,墙角堆满画作,画具散落在角落,一副还未完成的肖像画静静地停留在画具旁的画架上。可惜的是,屋子里的画都沾满了灰尘,很多画已经败色。那幅还未完成的画上挂着一些蜘蛛网,画上是个女生,画的主体已经勾画出来,头发和眼睛似乎已经完成,可下半边脸和身子却只有勾形的线条。她眼睛的黑色虽已在时间的璀璨下有些泛灰,但依旧很有神采。眼角略微上翘,眼睛微眯,鼻子和嘴唇只是简单的线条,她在笑。这是史丰杰的初恋,虽说我只看过照片,但我还记得这张灿烂纯真的笑脸。

    “自从她走后,我无数次拿起笔,却记不起她的笑脸,我找不到她的神采,好像,一切都从我的脑中抽离了。”史丰杰松开我的手,我不禁四处欣赏画作。有些画是写生,有些似乎是想象中的世界,每一幅画都有种冷淡的气息,他的色彩总是很暗,鲜艳靓丽的色彩几乎没有。可即便这样,这些画依旧透着一股冷峻清丽却悲伤的美。

    画画的是史丰杰么?我无法想象那样的他。

    “你多久没画画了?”

    “她走后,我就没法继续画下去了。”史丰杰走到画架面前,轻触那幅画,“感觉,一切都消失了,那些曾在我眼中跳跃的景象破碎了。”

    “深爱的东西连接着你的眼睛,心死了,眼前的景物怎么看都枯燥。”我发现史丰杰脸上出现的悲凉神情,此刻的他,是在思念那个深爱的人。

    “我喜欢画画,”史丰杰突然回头看向我,“或许就跟你喜欢写作一样。”

    “既然喜欢,为什么能那么轻易的放弃?”

    “我没有放弃,我只是在等待时机,等我能画画的那一天,我不停更换工作,只是想体味生活的各种滋味。”

    “那你不停换女友呢?”话到嘴边,我却没能问出口,只是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问:“为什么突然要带我来这里?”

    “我觉得,现在或许可以了。”

    因为找到一个暂时的替身,所以能继续自欺欺人下去吗?我的心里涌起阵阵痛觉,鼻子发酸,觉得自己非常可悲。从青春萌动到现在,我想要的爱情,无非就是遇到一个真心喜欢我的人,如今,我却被当成死人的替身来爱着,这样的爱情,我不需要。

    “我得去写东西了,”就在我的眼泪即将涌出时,我快速转身,“你想画画,就放开手做吧。”我快步走出画室,到达走廊时,才发现画室就是二楼最里面的那间屋子。

    我锁上门打开电脑准备写大纲,可电脑却蓝屏死机出故障,只能明天再拿去修理。无奈,我只好翻出A4稿纸手写。很快,我便将史丰杰抛到九霄云外,全身心的投入到故事构思中。

    只要沉浸在故事中后,我必须在短时间内把整个故事大纲梳理出来,不然我的思维就会断截。为了全身心的创作,我决定把大纲全部写完后再拿电脑去修理。接下来的几天,我把自己关在幻想的世界里,我不停思考,坐下来就开始写,写不出来就想,想出来了又写。在房间里,在地铁里,在公司里,思考,写作,思考,写作,循环往复。

    史丰杰这两天很安分,没有影响我,只是做着自己的事情。就这样顺利的进行了两天后,我发现自己已经写了五千字,故事已经进入最精彩部分,接下来是男主角在酒吧里工作的故事。我设想的酒吧是个很大,也很混杂的地方,那里什么人都有,混社会的,吸毒的,白领,学生,人们喝酒,蹦迪,疯狂的玩乐。可是,问题来了,我从未去过酒吧,更没蹦过迪,单靠电视镜头根本就没办法描写清楚,也无法了解酒吧里的人是怎样疯狂的。真想自己感受一把,然后带着自己的感受幻想故事。

    没法编了,我躺在床上滚了十多次,还是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就在我唉声叹气时,我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那就是亲自去酒吧感受一次。最好是去那种能蹦迪,有女人跳舞的地方。说起来,我还没见过真正的钢管舞,那种性感妩媚的姿态,大家看到后会是什么样的表情呢?我什么都不明白,必须亲自了解。可我连一个人打夜车都怕,更别说一个人去酒吧了,一想到那些黑暗中的恐怖杀手,我就怕得浑身起鸡皮疙瘩。万一被人迷晕怎么办?肾被挖了都是小事,命没了就什么都没了。没有可靠的同伴,我怎么敢行动。

    从小,我爸妈就给我灌输一个思想,酒吧那些地方鱼龙混杂,吸毒的、犯罪的、打架的人似乎都在那些地方聚集。我还听说,有人因为抽了酒吧里的人给的烟便染上毒瘾的事,这也是我一直不敢跟舍友们去酒吧的原因。每次大家约着去酒吧玩时,我都以讨厌酒吧的喧嚷为由拒绝,不敢说是因为胆小害怕,这很丢脸。

    可史丰杰不同,他知道我胆小,知道我怂,所以,毫不意外的,他的身影出现在我脑中,若要去酒吧,他的确非常可靠。从认识到现在,我所有在上海认识的人中,最相信的就是他。他不会伤害我,这是毋庸置疑的。就算我因为害怕而表现得懦弱,他也不会嘲笑我,更不会拿我害怕的事情开玩笑。再加上,他是个很会玩乐的人,哪里的酒吧最安全,最可靠,他最懂,肯定能很好的帮我。

    可是,我喜欢他,又想摆脱这种喜欢的感觉。如此依赖他的话,会不会越陷越深呢?

    我纠结的在床上翻滚,脑子里就像装满了珠子,我每滚一下,珠子们就相互碰,撞发出噼噼啪啪的声响。写不出东西的痛苦与对那种充满神秘的场所的好奇一下把我紧紧钳住,不行!我得去找他!一这么决定,我便抱着豁出去的心态冲出房间。反正,要不了多久,我就会搬走了,到时候距离要多远就会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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