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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喜欢我,疯子!

    看默默无闻的乡下男人如何在怒气冲天时将被宠坏的富二代骂得狗血淋头! 执着无赖攻VS纯情傲娇受 因同性恋倾向不得不默默无闻隐藏感情,却依旧对爱情有着美好幻想的叶一洋,竟然在不知不觉间被一个人见人吐槽的多情富二代史丰杰看上了。 这种人完全与叶一洋的理想对象相差十万八千里。不对,这种人在叶一洋眼里就是疯子中的战斗机。 “你不漂亮,不对,你甚至连女人都不是,完全不符合我的审美要求,个子矮,你看起来也就勉强一米七,皮肤黑,又瘦。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注意你的举动,但我现在可能喜欢你。无论对象是男是女,不,应该说,你是第一个让我产生......兴趣......的男性,之前的关系我已经处理好了,你不用担心。如果我们分手了,到时候我会给你精神损失补偿。只要你接受我的追求,那你接下来便不用为生活发愁。反正都是男人,放开点玩,没什么大不了的。” 这是他经历的人生中的第一次被表白,只是这份表白,让他怀疑他上辈子是否造下了什么不可饶恕的罪孽! 叶一洋一言不合就开喷,史丰杰拎着耳朵细细听。 本来是两个世界的人,却在一次次的碰撞中走进对方的内心。

    那个女人

    小说: 不要喜欢我,疯子! 作者:六月的鱼 字数:2045 更新时间:2019-12-12 20:01:07

    我带着复杂的情感冲完澡,换上自己的睡衣,舒适的躺在床上,被罩散发出清新的气味包裹着我。我伸着懒腰,在床上滚了几圈,放松我全身的肌肉。放松完后,我打了个电话给我妈,便准备睡了。

    我关掉灯,房间里一片漆黑,看不见的黑暗里仿佛有无数双黑手向我伸开,我赶紧打开床头灯,光亮驱走了黑暗中的恐怖影子。从小我就不敢一个人在黑暗中睡觉,总是开灯睡,我爸有时候会在我睡着后关掉灯,可到最后我都会在黑暗中惊醒,打开灯才能入睡。

    住宿舍时因为人多,关灯睡觉也不会觉得害怕,来上海后,我住的地方窗户正好对着街道,所以晚上即便关了灯,房间里也有足够的光线帮助我入眠。而这栋别墅却处在园林之中,即便有设有路灯的小道,也离这里有一段距离,看来,我只能亮着灯睡了。

    我安心的闭上眼睛,黑暗的压迫感没了,我的手心却依旧残留着史丰杰的温暖。

    第二天,我七点起床,洗漱完下楼时,客厅空空荡荡,罗伊和罗纳或许在史丰杰的房间里。我在厨房烧了点热水,然后用手机搜去公司的最短路线。之前住的地方没地铁站,我还需要坐公交到最近的地铁站,然后乘地铁到公司。现在,我只需走出别墅区,经过一个十字路口然后右转五百米左右就能抵达地铁站。全程坐地铁到公司的话,一个小时内怎么都能抵达。

    这时,裹着睡袍的史丰杰突然出现在厨房门口,我心一惊,手里的手机差点掉下去。

    “你昨晚几点睡的?”史丰杰看起来还很疲倦。

    “十二点前。”我说。

    “昨晚我失眠,”史丰杰走到冰箱前开门拿水,“发现你房间的灯还亮着。”

    “关了灯好黑,我睡不着。”

    “开灯睡对身体不好。”史丰杰拧开瓶盖就开始喝冰凉的矿泉水。

    “早晨喝冰水对身体更不好。”我说。

    “开始关心我了,”史丰杰的手掌突然压在我头顶上,“不错。”

    “水热了。”我局促的退到灶台边,往我自己带来的杯子里倒水。

    “既然这样,我也喝点热水,”史丰杰将一个杯子放到我杯子旁边。

    我往他杯子里倒了半杯水,然后端起我自己的水杯走出厨房。我暗下决心,以后准备一个保温杯,在头一天晚上将水装好,第二天慢慢喝,免得总与史丰杰这样尴尬的会面。之前本在小窝里熟睡的罗伊此刻正趴在沙发旁盯着厨房的方向,看见我后它站起来,歪了歪头,露出一副呆萌傻缺样,我伸手摸摸它的额头,它摇着尾巴在我脚边趴下。这时,罗纳突然跳上沙发,慢悠悠的走到我旁边坐下。我试探性的摸摸它的头,它不但没反抗,还抬头用它那颜色不一的眼睛看我。我露出受宠若惊的微笑,“罗纳,你好可爱。”

    “喵~”罗纳蹭了蹭我的大腿,喉咙里发出呼噜噜的声音。

    “它们很喜欢你,”史丰杰不知何时已经走到我面前,“你等我一会儿,我送你去公司。”

    “不用送我,我自己坐地铁。”

    “你对这里不熟悉,地铁站都找不到。”

    “高德地图可以帮忙,你还是去睡觉吧,我喝完水就走了。”我看了眼时间,已经七点四十五了。

    “我反正也要去趟公司——”

    “你不是明天才去吗?”我打断他。

    “我也想去看看片子的制作进程,说不定,下一次我就要去当后期制作人员了。”

    “你还是别去了。”

    “不希望我在公司出现?”

    “你的录音时间本来就是明天啊!你昨天和导演才吵完架,缓缓气氛嘛。”

    “我和他没什么好缓的,又不是第一次吵架。”

    我得让他保密我搬到他家的事情,万一他去公司说漏嘴,整个公司的人会怎么看我呢?我不敢想象。

    “我会在公司跟你保持距离。”史丰杰说,“你住在我这里的事也绝口不提。”

    “真的吗?”我一激动,竟脱口而出。

    “就知道你很在意,”史丰杰说着朝房间走去,“等我。”

    我很纠结,不知道是该等他还是自己先走,总觉得一跟他站在一起,就会被他牵着鼻子走。坐别人的车虽然舒适又方便,但却得将就别人的时间,最可怕的是,人在长期享受到这种安逸后就会在不知不觉中沉溺,想来想去,我还是决定自己先去找地铁站,靠人不如靠己,就算是住他家,也得随时做好可能会在公司租好房前搬走的准备。谁知道史丰杰会在什么时候变得冷漠呢?万一哪天要看他脸色,我还不如去住公司呢?这么一想,我喝了一半放凉些的水,拎着包就出门了。

    刚走出别墅,就想起我没有正大门的钥匙,正不知如何是好时,正大门突然打开了,一辆红色奔驰汽车开了进来,透过车的挡风玻璃,我看到一张熟悉的脸庞。那个女人似乎是史丰杰的未婚妻。这样猛地回忆起前天晚上的事,心里一咯噔,恨不得立刻从这屋子里搬出去,原来这个女人有这房子的钥匙!女人瞟了我一眼,似乎并没认出我来,径直将车开进去,我趁机跑出大门。

    我在别墅区的小道上一路小跑,辗转跑了好几趟却找不到出口,寂静的道路上空无一人,我只好打电话询问史丰杰,可是他的电话无人应答。幸亏我遇到个去晨练的大老人,在他的指引下,我走出别墅区,找到地铁站。地铁依旧是那么拥挤,我被人群挤在角落,耐心的等待换乘站点。地铁里的人们大多面无表情,不是盯着手机,就是盯着某处发呆。

    每天来回两趟下来大多都得花上一两个小时,以前在镇上时,总觉得一两个小时的车程很漫长,到城市后才发现,那并不算什么。时间不是在发呆中溜走了,就是在手机屏幕中消失了,而我所珍惜的生命的长度到底于什么呢?放眼望去,在这拥挤的人群中一定不止我一个人如此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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