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它会吃人
小说: 重生之星光璀璨 作者:乌苏 字数:2644 更新时间:2019-04-26 09:42:26
他见我犹豫不决,再次看穿我的心思,道:“你放心你的真实身份我不会向外透露出去,况且就算我说出去了,别人也不一定信,我可不想被人当成疯子。”
确实,就算他知道我不是叶妤,只要我自己不承认,对我也没什么危害,毕竟这世上不是每个人,都像他这样有这么大的接受力,可是我也奇怪,像他这样的人,应该没有警察或是卧底这样简单的身份吧。出于好奇,我还是忍不住问道:“你到底是谁?”
他看起来似乎有些得意,眉毛轻飘飘地抖了两下,反问我道:“那你希望我是谁呢?”
没有答案的答案,他不说,我索性也就不问了,反正不管他什么身份都不会像我这样违背常规。我转身往停车场走去,一边走一边问他:“神秘的保镖先生,请问我的车子到了吗?”
他在我背后不紧不慢地说道:“你进去看看,不就知道了,神秘的无名小姐。”
听着他那说话的腔调,我不禁在心中腹诽道:故弄玄虚的家伙。
小粉红果然依他之前所说,被人开过来了,安安稳稳地停在剧组附近的停车厂里,我正要开车门进去,却见宋易的手忽然横亘在我的眼前,他把车门按住,饶有兴趣地问我,“你确定你要坐这辆车,而不是我的摩托。”
坐他的摩托固然爽,但到底还是太招摇了,小粉红虽然外观奇葩,但起码能把我人挡住,又没人能认出它是越野,顶多把它当成是哪个寒酸的小子开着自己老婆的车来嫖娼来了,这种事,在芃湖街,并不算是什么惊奇事。
我点了点头,扫了他一眼风骚的着装,调笑道:“怎么,宋大保镖今天不宜开这车?”
他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倒是说了一句不着边际的话,“你喜欢就好。”
暧昧,我是不信的,这家伙,一天除了抖眉毛基本没给我什么好看的表情,况且他还有女朋友。不管他什么意思,我上了车。
到剧组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七八点的样子了,现在有在那耽搁了一下,快到芃湖街已经是九点多的样子了,虽然不是做生意的黄金时间,但是现在已经算是这条街最为繁华的时候了,沿路霓虹灯张灯结彩,楼下看上去是普通的店铺,但是真正的春光却是在楼上或是后院。门路熟络的人,知道借着买东西的由头摸进去,做完了在随手拿一件商品出来,给商品的钱,那是给妈妈桑的打赏。
越是看上去小的店铺,里面却有大名堂。那些店面越小的,里面的小巷和地下室越多,曲曲折折中别有洞天。现在虽然是网络时代,很多人只要在网上自己给自己招揽生意,就可以省去很多拉皮条的分成费用,但是网络信息毕竟真假掺半,要是真的不幸遇上一个较真的人举报了,也得不偿失,所以真正专业的性工作服务者,还是会选择像芃湖街这样,坐等上客。
宋易一看就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懵懵懂懂地挡在我前面瞎转悠,我照例带了妆,比上次涂得更老一些,与他站在一起,倒像是老妈跑到芃湖街这种地方来带儿子回家。不过即便如此,宋易身材魁梧,长相又冷冽,这样突兀地走在道路中间也没有几个人敢乱瞟他。
我这次之所以回芃湖街,一来是要去自己遇害的地方,找线索。我虽说不想恨许安华,但是严世贤,我是决不可能放过的;二来是想见一位老朋友。人呐,一旦心软下来,想要与某件事一刀两断,反而会想再去看看,在心里做一个仪式,对那些故人也有了些许不放心。
从一个古色生香的小院落进去,宋易狐疑地看向我,我知道他在疑惑什么,做卖肉买卖的还要讲这样的诗情画意?性工作在众人的定义中,皆是低俗、糜烂的代名词。可是,若不是迫不得已,谁又愿意带这样的帽子过活。
门口的接待生,似乎换了,大抵是瞧见我们这样的组合过于怪异,上下打量了一番,终于还是将我们拦下来了,想了半天,他终于寻到合适的称呼,道:“老夫人、先生,这是?”
估摸是把我们当成误闯的外地人了,又不好说破,故想先问问我们的目的。
我瞅了宋易一脸尴尬又别扭的样子,心里发笑,突然很想财大气粗地说一句,老娘带自个儿子来嫖娼,把你们这最好的姑娘介绍过来。不过我终究还是忍了下来,宋易便不是真正的保镖,若是玩笑开大发了,得罪了人,可是得不偿失,“我来找花姐。”我老气横秋地说道。
那接待生听见花姐的名字后,脸色似乎变了变,不客气道:“不好意思,我们这没这人。”
就算要打发我们走,也不至于说没这人,花姐可是这家花易小苑的主人,哪有接待生敢这样的罪自己老板的,我心中狐疑,怕他误会了什么又道:“我是花姐的老朋友,你告诉她是叶……”
我话还没说完,那接待生就语气不善地打断道:“都跟你说了,我们这没这人,你这个老……”
老东西后面的两个字还没有出嘴,那接待生就被宋易要杀人的眼神震慑住了,立马客客气气道:“老夫人,您说的那个花姐早个把月前就卖了这花易小苑了,现在这地真没这个人。”
我见这人还有些眼里劲,应该不是刚做这个不久,肯定知道些什么,索性拿出他一沓钱在他跟前晃了晃道:“那你知道她去哪了吗?”
花易小苑原本是叫花舒小苑,取得就是我俩的名中的各自的一个字,但是后来我嫌它难听,也觉得自己确实没有花姐那样的情趣,索性摘了我的那个舒字,用了一个易,寓意是让生活简单一点,容易一点。
那接待生果然是个老油条,看我把钱都掏出来了,立马告诉我道:“那个花姐啊听说被卖到隔壁的夜总会了。”
“卖!”我大惊失色,夜总会可不比自己独立当老板,完全没有挑选客人的权利,花姐当年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从那里面走出来,怎么可能再回去,“不是有一个富二代在包养她吗,怎么会缺钱到卖自己,还把这小苑也卖了。”这小苑是花姐的心血,她本是高校艺术生,学美术的,家庭条件不是很好,种了她们教授的奸计,被迷奸了,想告却又被那个禽兽教授用裸照来威胁,无奈之下做了那教授的情妇。后来事情败漏,教授的老婆闹到了学校,教授反咬花姐一口被学校开了除。出了这样的事,她也不敢跟自己家里的人说,万般无奈做了这个营生。
小苑是花姐自己一块砖一块土自己亲手设计和打造的,这是她梦想的全部,也是她不甘于命运的全部,卖她就意味着她连自己的灵魂也要出卖了。
“什么富二代啊,就是一个靠女人样的小白脸,后来他老婆知道,直接就杀过来了,当街把花姐脱光了打,连孩子都打掉了,差点没了命,那小白脸在旁边看着,连个屁都不敢放,后来还是一个过路的看她可怜给她打了救护车的电话。”
“怀孕?花姐怀了那个人的孩子!”我突然有些明白花姐卖掉这花苑的原因了,她那么要强的一个人,因为学校的那件事基本不再相信男人,更加不可能为一个男人生孩子,她怀孕,那肯定是动情了,如此又遭背叛,心灰意冷,哪还有什么梦想、灵魂之说,早就喂狗了。
“是啊,那天这里流了一地的血,可吓人了,还影响了我们这一条街的生……”
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他终于没说完最后那一个字,可是他的这句话让我想起自己处在什么地方,这里就是芃湖街,真正的芃湖街,它会吃人。